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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悟空吃人,只為換來牛魔王一件東西?唐僧卻把他折磨死去活來!

文:白馬晉一

【一】

西天取經四人組到達白虎嶺一處, 遭遇裡妖界心理學大師白骨精。

女妖先後三變少婦、老婆婆、老公公, 將唐僧忽悠得一愣一愣, 還是人生。

悟空火眼金睛, 早已識破妖像。 扭頭對唐僧道, 這妖精都是吃人的, 誠如弟子當年在花果山, 也常幹這行當, 橫切豎吃的, 都有。

唬得唐僧汗水濕透了後背。

但在後來的烏雞國, 為了營救落水三年的國王, 悟空嘴對嘴完成了人生第一次“初吻”。

原著如是描述, “原來豬八戒作孽吃人, 是一口濁氣, 惟行者從小修持, 咬松嚼柏, 吃桃果為生, 是一口清氣。 呼的一聲響亮,

那君王氣聚神歸, 便翻身, 輪拳曲足”。

可見, 猴王一定是不吃人的。 不吃人, 沒口氣, 聞聞更清新。

【二】

很明顯, 悟空假說自己吃人, 全是為了唐僧。

師父啦, 那妖精吃人, 可不講究呢, 大卸八塊不說, 腸子還掏了一地。 擺出各種嚇人的姿勢。

可惜師父太正經, 不解悟空的良苦用心,

卻盯著白骨精胸前的風情, 叨叨地念起了緊箍咒。

孫悟空痛得死去活來, 掙起仰天長歎道:

我本將心向明月, 奈何明月照溝渠!

然後拍拍屁股上的灰塵, 叫來私人“飛的”筋斗雲, 回花果山療傷去了。

【三】

悟空吃人的真相, 果是這樣嗎?

應該說,

是, 但也不全是。

要找到答案, 我們還得翻出悟空的原話。

且看原著。

“老孫在水簾洞裡做妖魔時, 若想人肉吃, 便是這等。 或變金銀, 或變莊台, 或變醉人, 或變女色。 有那等癡心的, 愛上我, 我就迷他到洞裡, 盡意隨心, 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 還要曬乾了防天陰哩!”

可見, 孫悟空假設的場景, 是在五百年前花果山為妖王的時候。

那麼, 五百年前孫悟空又在做什麼呢?

原著同樣有述, “施武藝, 遍訪英豪;弄神通, 廣交賢友。 此時又會了個七弟兄, 乃牛魔王、蛟魔王、鵬魔王、獅駝王、獼猴王、禺狨王, 連自家美猴王七個(悟空排行老七)。 日逐講文論武, 走摐傳觴, 弦歌吹舞, 朝去暮回, 無般兒不樂。 ”

簡單說, 就是交一些妖朋魔友。 順便, 還搞了一個“七大聖”偶像組合,

在妖界相當有影響力。

【四】

這個組合有問題嗎?當然有!而且問題不小!

先看看為首的妖王牛魔王。

原著四十二回有述。

“(牛魔王)平日吃人為生, 今活彀有一千餘歲。 ”

這裡的核心問題即是, 牛魔王吃人。 而且, 當飯吃, 主食那種。

而花果山當年列席的幾個妖王,

大概也吃人。 譬如鵬魔王, 即後來獅駝嶺出現的大鵬精, 就曾吞下一國的人。

看吧, 妖精估計以吃人為豪。

【五】

還原當時聚義時的情景。

水簾洞內, 牛魔王把盞一杯濁酒, 開談起當年的吃人經。

一旁的鵬魔王附和道, 是啊, 人肉啦, 應該要這樣吃, 千萬禁不得恐嚇, 一嚇就肉酸啦, 不中吃。

其他幾個妖王, 也相繼談了自己的想法。 譬如, 各宗的人肉擺盤, 以及慢燉快炸的心得。

牛魔王把煙往煙灰缸一抖, 扭頭對悟空道, 七弟啦, 你怎麼默不作聲, 這樣不合群嘛, 來, 也來談談, 大家暢所欲言嘛。

悟空一愣, 剛想脫口道, 俺自幼食花果, 不吃人的。 但轉念一想, 這樣不行, 得必須融入這個圈子嘛!別人都吃, 你不吃, 別人怎麼看你?今後還能不能愉快玩耍啦。

於是清了清嗓門道,我嘛,這人肉盡意隨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還要曬乾了防天陰哩!

各妖王聽了直點頭,拍掌叫好。

當然,後來白虎嶺上,悟空對著唐僧,又把這段臺詞背了一遍。

【六】

熱播劇《人民的名義》有這樣一個情節,耐人尋味。

京州市一把手達康書記的前妻歐陽菁,任城市銀行副行長其間,拿人好處費了,五十萬。

歐陽菁不缺錢,為何要拿人錢財呢?

被提審時,她是這樣解釋的。

這個圈子裡,大家都拿,不拿,就成了另類。而且,你不拿,別人怎麼拿,這叫擋人財路。因此,要在圈子裡混,無論樂不樂意,都必須得拿。

但悟空比起歐陽行長,倒還能堅守一些東西。他始終沒有真吃,只是說說罷了,哄哄大家開心。

(歐陽菁被捕,達康書記的眼神亮了)

【七】

豬八戒從天庭打入凡間,為了生存,融入妖精朋友圈,大張旗鼓地吃人。

沙僧有著同樣遭遇,也有著同樣做法。他不僅吃人,還把人的骷髏掛在脖子上。這是向妖界宣稱,自己確實吃人。相當於立投名狀。

吃人的妖,一貫還是吃人的。不吃人的妖,終有一天要變成吃人的妖。

每一個“圈子文化”,都有自己的潛規則。或許,這就是“人在圈子,身不由己”吧!

如今的你我,又何嘗不是呢?

於是清了清嗓門道,我嘛,這人肉盡意隨心,或蒸或煮受用;吃不了,還要曬乾了防天陰哩!

各妖王聽了直點頭,拍掌叫好。

當然,後來白虎嶺上,悟空對著唐僧,又把這段臺詞背了一遍。

【六】

熱播劇《人民的名義》有這樣一個情節,耐人尋味。

京州市一把手達康書記的前妻歐陽菁,任城市銀行副行長其間,拿人好處費了,五十萬。

歐陽菁不缺錢,為何要拿人錢財呢?

被提審時,她是這樣解釋的。

這個圈子裡,大家都拿,不拿,就成了另類。而且,你不拿,別人怎麼拿,這叫擋人財路。因此,要在圈子裡混,無論樂不樂意,都必須得拿。

但悟空比起歐陽行長,倒還能堅守一些東西。他始終沒有真吃,只是說說罷了,哄哄大家開心。

(歐陽菁被捕,達康書記的眼神亮了)

【七】

豬八戒從天庭打入凡間,為了生存,融入妖精朋友圈,大張旗鼓地吃人。

沙僧有著同樣遭遇,也有著同樣做法。他不僅吃人,還把人的骷髏掛在脖子上。這是向妖界宣稱,自己確實吃人。相當於立投名狀。

吃人的妖,一貫還是吃人的。不吃人的妖,終有一天要變成吃人的妖。

每一個“圈子文化”,都有自己的潛規則。或許,這就是“人在圈子,身不由己”吧!

如今的你我,又何嘗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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