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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排進入組團時代

將多種節能減排交易機制組合在一起, 讓其協調推進, 促進電力行業的低碳發展, 涉及到技術, 也牽涉到藝術。 在這條探索道路上, 我們才剛剛起步。

在我國, 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國排放總量的一半以上, 因此, 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實現節能減排與低碳發展, 電力行業的參與至關重要。 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之下, 如果能夠將市場手段納入進來, 提升電力企業節能低碳管理水準與靈活性, 降低其減排成本, “善”莫大焉。

梳理國內外較為成功的節能減排市場機制, 主要有碳排放權交易、發電權交易、綠色電能交易、節能量交易、排汙權交易、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用能權交易等,

可以總稱為“綠色交易體系”。 在這個體系中, 有一些交易機制在我國已經開展, 有一些處於試點階段, 有一些還在探討期。 未來如何有效地整合這些市場手段, 讓其協同推進, 而不是相互制約、相互掣肘, 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兩步走, 漸進式實施

綠色交易體系中, 各種交易制度兩兩之間都是相互獨立的, 都可以獨立運行, 但同時它們又是相互聯繫的, 其目標都是為了實現能源清潔利用, 市場主體有很大的重合, 價格也是相互影響的。 比如對於火電企業而言, 碳排放量、排汙量與發電量大致上成比例對應關係, 其參與發電權交易的結果必須同時滿足排汙份額約束和碳排放份額約束,

所以碳交易價格和排汙權價格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火電企業的發電權交易決策。

正因如此, 同時推進多種交易機制, 需要堅持四個原則。 第一, 堅持市場化方向, 需要政府部門建立健全政策措施,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營造一個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激發參與主體的活力。 第二, 堅持統籌協調, 多個相互聯繫的系統如何有效互動, 需要進一步在總量目標確定、覆蓋主體範圍、配額分配方法、交易系統對接、交易品種互認等方面進行探索。 第三, 堅持重點突出, 各交易機制之間可能存在衝突與矛盾, 需結合市場發展需求、市場成熟度、預期作用效果, 在實施過程中的不同階段合理安排優先次序,

主次分明。 第四, 堅持平穩推進, 當前, 電力體制改革正在快速推進, 綠色交易體系建設應該考慮與電力市場化進程的銜接問題, 確定合理的總量控制目標以保障電力供應平穩。

具體來看, 我國綠色交易體系建設將是一個漸進式的、階段性的發展過程, 不同階段開展的重點交易品種也會有所不同, 可以分為兩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 根據電力市場改革和全國碳市場推進進程, 重點推動發電權交易、跨省區清潔能源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 發電權交易、跨省區清潔能源交易的開展, 可以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 一是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大範圍消納, 二是促進高效率、低排放機組多發電。 碳排放權交易方面,

全國統一碳市場目前正在籌建過程當中, 預計今年下半年便會推出。 在這一階段, 還可以同步開展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的認證和交易工作、完善排汙權交易與用能權交易的試點, 為第二階段發展積累經驗。

第二階段, 逐步豐富交易品種, 推廣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用能權交易等, 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統籌協調的電力綠色交易體系。 而要讓整個體系形成合力, 共同促進節能減排, 需要建立多種交易的互認及互換機制, 推動交易平臺間的融合發展。 在這個過程中, 甚至可能出現更為複雜的衍生金融業務。

探索以電力交易平臺統籌

目前, 除了發電權交易和跨省區清潔能源交易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開展之外, 碳排放權交易、排汙權交易、節能量交易等都有各自的管理體系與交易平臺。

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 這些交易平臺將面臨競爭和整合, 在同一平臺開展多種交易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其中, 電力行業涉及到多個交易品種, 而且與電力交易密切相關, 那麼, 直接依託電力交易平臺開展其他交易的可行性便值得探索。 例如, 對於碳市場來說, 在成熟的電力交易平臺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具有包括拓寬交易管道、促進兩種交易的相互協調、節約成本等方面的優勢。 從國際經驗上看, 歐洲的北方電力交易所、歐洲能源交易所、法國電力交易所、義大利電力交易所等已經開展了在電力交易平臺進行碳排放權交易的一些嘗試。 2月3日,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願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提出,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以在認購平臺上進行綠色電力證書的自願交易。由於電力交易平臺彙集了豐富的發電側和使用者側資訊,未來可以探索通過該平臺組織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有利於促進綠色電力證書供求資訊的溝通,為推動用戶側的綠色電力機制創造良好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個交易平臺上完成多種交易,絕非簡單的“一套硬體+多套軟體”這麼簡單。把多種交易機制放在一起,是希望它們能夠充分地相互融合,市場範圍、市場空間和價格機制等方面都需要進行協調,這就要求我們在技術方面給予有針對性的探索與研究。具體來說,會涉及到總量目標協同技術、配額管理及分配技術、MRV(監測、報告、核查)技術、交易系統對接技術、交易品種互認及轉換技術、交易結算技術、市場調節技術和市場監管機制等八種主要技術,在接下來幾年內需要一一攻克。(《能源評論》雜誌/作者:馬莉 作者系國網能源院企業戰略研究所所長)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願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提出,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以在認購平臺上進行綠色電力證書的自願交易。由於電力交易平臺彙集了豐富的發電側和使用者側資訊,未來可以探索通過該平臺組織可再生能源配額交易,有利於促進綠色電力證書供求資訊的溝通,為推動用戶側的綠色電力機制創造良好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個交易平臺上完成多種交易,絕非簡單的“一套硬體+多套軟體”這麼簡單。把多種交易機制放在一起,是希望它們能夠充分地相互融合,市場範圍、市場空間和價格機制等方面都需要進行協調,這就要求我們在技術方面給予有針對性的探索與研究。具體來說,會涉及到總量目標協同技術、配額管理及分配技術、MRV(監測、報告、核查)技術、交易系統對接技術、交易品種互認及轉換技術、交易結算技術、市場調節技術和市場監管機制等八種主要技術,在接下來幾年內需要一一攻克。(《能源評論》雜誌/作者:馬莉 作者系國網能源院企業戰略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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