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
歐陽修的學問十分了得,
名氣很大,
他有一句名詩曰:“書有未曾經我讀。
”意思是說中國的書我都讀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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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做學問,
一向是“博學之,
審問之,
慎思之,
明辨之,
篤行之”,
學以致用。
他在任主考官時,
便根據《大禹謨》中“罪疑惟輕,
功疑惟重”這兩句話,
為考生擬了個策論題目《刑賞忠厚之至論》。
在唐宋時代,
考試是考策論文,
不是八股文,
也不是現代的博士論文,
是考你做學問的情況,
即一個人一旦出來做官謀事,
真要做出一番事業的道理,
這個叫“策論”。
“策”就是一個計畫,
你對國家政治看到某一點,
寫一個計畫,
就叫“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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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欣喜不已的是,
歐陽修在眾多考卷中發現了一篇與眾不同的文章,
其要點說:“皋陶為士,
將殺人。
”皋陶是當時的司法部長。
說有一個人犯了罪,
皋陶說:“殺之,
三。
”司法部長堅持非殺不可,
並且連說三次。
可在堯那時代,
我們上古的那個好領導,
國家的賢君明主,
堯卻說:“宥之,
三。
”皇帝也是講了三次,
說算了吧,
不要殺頭了,
給他個無期徒刑也行。
那時候的考卷都是密封的,
誰也不能打開,
打開是要殺頭的。
歐陽修越看就越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好,
思想也好,
便猜想這個考生大概就是自己的那個學生,
唯有自己的那個出色的學生,
才能寫出這樣好的文章。
歐陽修本要給他第一名狀元,
但為了避嫌,
“忍痛割愛”,
才把他改成了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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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第後,
都要拜座主,
就是“拜恩師”了。
歐陽修一看,
奇怪了,
及第的第二名並不是自己的那個得意門生,
而是個四川人,
叫蘇軾(蘇東坡)。
談話之後,
蘇東坡就要走了,
歐陽修扯住他說,
你慢點,
我問你,
你寫的文章,
“當堯之時,
皋陶為士,
將殺人。
皋陶曰:殺之,
三。
堯曰:宥之,
三。
”出自哪部書?因為歐陽修讀了那麼多的書,
可從沒有在哪本書上看到過這樣的文字。
蘇東坡笑了,
說:老師,
實在對不起,
那是學生“想當然”信手寫來的,
不在“本”。
歐陽修一下愣在了那裡,
他不覺眼前一亮,
感到既驚喜又佩服,
心說這個年輕人太優秀了,
他的想像竟與《大禹謨》“罪疑惟輕,
功疑惟重”之道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