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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殺人更殘忍,古代犯了這種罪必死無疑,到了現代仍有發生

古時候為了彰顯封建法律的普遍性, 有這麼一句話,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任何人觸犯了法律大多會受到制裁。 當然在皇帝登基或者有大喜事的時候會出現大赦天下的好事, 一般的罪行都會被無罪釋放, 以彰顯皇家的寬容仁厚。 但是有一種罪行永不特赦、必死無疑, 這種罪行叫做采生折割人。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是什麼罪, 但如果換個說法你就會恍然大悟。

在古代由於戰亂、自然災害往往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 流浪兒童就相應的多了。 有些人就抓住流浪兒童, 用殘忍的手段使他們致殘, 讓他們去上街乞討, 通過引發人們的同情來獲取財產或者食物。 這種罪行就叫做采生折割人。

說白了就是殘害、虐待兒童。 如果在古代犯了這種罪處罰十分嚴厲, 必死無疑。

《大清律例·刑律· 人命》規定, 凡采生折割人者, 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傷, 首犯淩遲處死, 財產斷付死者之家, 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 並流二千里安置。 從犯加功者斬首, 但其財產、家口不在斷付、應流之限;不加功者, 依謀殺人律減等。 若已行而未曾傷人者, 首犯也處斬, 妻子流二千里, 但其財產和同居家口則不在斷付、應流之限。

到了現代社會這種犯罪行為依舊存在, 無論到哪個城市有可以看到有殘疾的兒童在沿街乞討。 由於長期受到犯罪分子的虐待, 調查取證很難, 但一旦破獲這些犯罪分子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些人在利益的驅使下毫無人性可言, 同時我們也呼籲社會幫幫這些可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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