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為了彰顯封建法律的普遍性, 有這麼一句話,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任何人觸犯了法律大多會受到制裁。 當然在皇帝登基或者有大喜事的時候會出現大赦天下的好事, 一般的罪行都會被無罪釋放, 以彰顯皇家的寬容仁厚。 但是有一種罪行永不特赦、必死無疑, 這種罪行叫做采生折割人。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是什麼罪, 但如果換個說法你就會恍然大悟。
在古代由於戰亂、自然災害往往造成很多人家破人亡, 流浪兒童就相應的多了。 有些人就抓住流浪兒童, 用殘忍的手段使他們致殘, 讓他們去上街乞討, 通過引發人們的同情來獲取財產或者食物。 這種罪行就叫做采生折割人。
說白了就是殘害、虐待兒童。 如果在古代犯了這種罪處罰十分嚴厲, 必死無疑。
《大清律例·刑律· 人命》規定, 凡采生折割人者, 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傷, 首犯淩遲處死, 財產斷付死者之家, 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 並流二千里安置。 從犯加功者斬首, 但其財產、家口不在斷付、應流之限;不加功者, 依謀殺人律減等。 若已行而未曾傷人者, 首犯也處斬, 妻子流二千里, 但其財產和同居家口則不在斷付、應流之限。
到了現代社會這種犯罪行為依舊存在, 無論到哪個城市有可以看到有殘疾的兒童在沿街乞討。 由於長期受到犯罪分子的虐待, 調查取證很難, 但一旦破獲這些犯罪分子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些人在利益的驅使下毫無人性可言, 同時我們也呼籲社會幫幫這些可憐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