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開工後, 開發商立即開始策劃包裝, 開市賣樓花。 按規定, 樓盤必須具有“五證兩書”才能銷售, 但據一份媒體研究報告, 2001年房地產廣告占了媒體全年廣告量的55. 67%以上, 相當多的報紙都有房地產專刊。
媒體炒作的花樣繁多, 陽光、綠地、海景、花園、荷塘、月色……污水橫流、臭氣撲鼻的地方可以被說成天堂。 據知情人士透露:開發商培養了一些記者, 形成一個內部圈子, 他們定期寫吹捧新聞, 製造概念。
在媒體與房地產商的合作中, 最具影響力和最有效的莫過於明星樓盤評選。 該知情人指出:明星樓盤是媒體的絕妙發明, 看起來很堂皇, 很現代, 實際上, 一樣有見不得人的地方。 知情人士進一步透露:明星樓盤評比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廣告投放量。 昆明某報的十大明星樓盤幾乎就是廣告投放量排名榜。 一般而言, 省級明星樓盤的標準是50萬元, 國家級明星樓盤的標準是200萬元。
據調查, 一個樓盤的廣告投放量從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 占開發商實際投資的30% -40%。
從某種角度而言, 房地產廣告繁榮是以透支樓盤品質為代價的。 知情人土透露:地產開發的成本和外界所瞭解的成本不一樣, 對於一個開發商, 他們的實際成本主要由兩部分組成, 公關費和廣告費, 二者缺一不可。 其他成本則到銀行去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