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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發股份: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意見

作為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公司《獨

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就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的公司第

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事項進行了查驗、審議, 發表獨立意

見如下:

關於對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獨立意見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 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

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與有關各方及仲介機構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開展了大量

的工作,

仲介機構對標的資產進行了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 公司董事會在

股票停牌期間,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

規定, 充分關注事項進展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鑒於本次籌畫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交易標的的前期盡職調查、審計、評估

等工作量較大, 重組方案的相關內容仍需進一步論證和完善。 公司預計無法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前披露重組預案。 為確保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披露的資料真實、准

確和完整, 保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順利進行, 防止公司股票價格異常波動, 維

護廣大投資者利益,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後, 公司向上海

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繼續停牌,

預計最遲不晚於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告預案或草案, 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申請複牌。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於繼續停牌的議案時, 相關審議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

性檔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 我們同意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事項。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 為“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林天海 莊樹鵬 陳培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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