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意見
作為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公司《獨
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就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的公司第
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事項進行了查驗、審議, 發表獨立意
見如下:
關於對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獨立意見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間, 公司嚴格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
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與有關各方及仲介機構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開展了大量
的工作,
股票停牌期間,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
規定, 充分關注事項進展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鑒於本次籌畫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交易標的的前期盡職調查、審計、評估
等工作量較大, 重組方案的相關內容仍需進一步論證和完善。 公司預計無法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前披露重組預案。 為確保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披露的資料真實、准
確和完整, 保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順利進行, 防止公司股票價格異常波動, 維
護廣大投資者利益, 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後, 公司向上海
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繼續停牌,
5 月 27 日公告預案或草案, 並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申請複牌。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於繼續停牌的議案時, 相關審議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
性檔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 我們同意公司關於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事項。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 為“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字頁)
林天海 莊樹鵬 陳培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