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3月14日, 大連商品交易所發佈通知, 將自5月2日起正式實施《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倉單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這是一項利於活躍鐵礦石近月合約的制度創新。 為幫助投資者充分瞭解此項制度, 消除顧慮, 更好地運用鐵礦石期貨管理風險, 今日起, 我報將刊發“大商所鐵礦石倉單服務管理辦法解讀”系列報導, 敬請關注。
大商所鐵礦石倉單服務管理辦法解讀之一:
創新倉單服務模式 提高市場運行效率
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負責人詳解鐵礦石倉單服務管理辦法設計思路
3月14日, 大商所發佈《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倉單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該負責人表示, 近年來, 受宏觀經濟、供給側改革、環保政策等基本面因素的影響, 整個黑色產品系列價格波動較大, 企業避險需求日益增加。 鐵礦石期貨上市以來, 成交量規模不斷增長。 2016年, 鐵礦石期貨成交量達3.42億手,
近月合約不活躍, 可謂國內期貨市場的一個“頑疾”。 業內專家表示, 影響近月合約流動性的原因較為複雜, 包括市場結構、客戶交易習慣、品種金融屬性以及制度限制等。 期貨市場上的投機客戶現貨處理能力不足, 因擔心近月被迫交割, 當主力合約臨近交割期時, 這些投機客戶通常會提前2-3個月選擇向遠月合約移倉, 因而導致近月合約流動性下降。
由於鐵礦石現貨貿易和鋼廠經營生產具有連續性特點,
該負責人介紹, 為有效解決鐵礦石期貨合約連續性和近月合約不活躍的問題, 2014年, 大商所啟動了鐵礦石倉單服務的研究論證工作。 為順利推出倉當服務制度, 更好的滿足產業客戶需求, 大商所開展了大量調研論證工作, 曾先後舉辦四場論證會,
該負責人表示, 辦法實施後將在鐵礦石各交割地設置倉單服務商, 為客戶提供買賣鐵礦石標準倉單的途徑, 改善客戶在近月合約上的交割能力, 為客戶疏通期貨與現貨的對接管道, 打消客戶因交割能力較差而回避近月合約的顧慮, 使客戶能在可預期的成本下買賣倉單, 從而利於活躍鐵礦石近月合約。
在業務流程上, 有意購買倉單的客戶可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11個交易日至交割月第5個交易日提出申請, 有意銷售倉單的客戶可在最後交割日後的5個交易日提出申請, 服務商收到通知後回應報價, 交易所對雙方進行配對, 以上環節均在場外綜合服務系統完成。 配對後,
關於服務費標準, 該負責人介紹, 交易所根據期權模型規定服務費上限。 倉單單價由交易所綜合現貨價格、期貨價格、品質升貼水、地點升貼水和交割成本等因素來定價並公佈。
此外, 由於客戶買賣倉單需向倉單服務商支付服務費, 因此客戶在參與近月合約時將產生交割成本。 為鼓勵客戶參與近月合約, 大商所將實施降低近月合約交易手續費的配套措施。
市場人士表示, 解決鐵礦石期貨近月合約不活躍、主力合約不連續的問題, 產業客戶將更為合理的利用期貨價格進行基差貿易, 靈活選擇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 利於產業企業參與利用期貨市場。 同時, 該辦法實施後, 將增強期貨市場的定價能力,有助於消除鐵礦石期貨在現貨定價方面的障礙,進一步完善期貨市場的發現價格功能。
將增強期貨市場的定價能力,有助於消除鐵礦石期貨在現貨定價方面的障礙,進一步完善期貨市場的發現價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