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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勒令“李鬼”更名 借“遠東”旗號經營電纜

遠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老牌知名企業, 其製造銷售的電纜得到市場廣泛認可, 但這樣的好口碑引來了不法商人的覬覦。 河北省大名縣的一家電纜企業借著遠東的旗號做起了“李鬼”的勾當。 4月24日下午, 市人民法院經過審理, 判決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遠東”字型大小。

我市的遠東集團是全國電線電纜行業龍頭企業, “遠東電纜FASTEASCABLE及圖”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為馳名商標。 而大名縣遠東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名遠東)於2015年12月7日設立, 企業字型大小中使用“遠東”二字,

經營範圍與遠東集團相同, 也從事製造、銷售電線電纜的經營活動。 為此, 遠東集團起訴大名遠東侵犯了企業的名稱權, 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使用“遠東”字型大小, 變更企業名稱, 並賠償損失70萬元。

經過審理, 主審法官認為大名遠東的行為足以使消費者混淆兩家企業的產品, 大名遠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了遠東企業聲譽, 侵犯了其企業名稱權。 為此, 市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大名遠東立即停止使用“遠東”字型大小, 並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企業名稱變更手續, 並要求大名遠東賠償遠東集團經濟損失30萬元。

當前電線電纜行業高度分散, 且存在產能過剩, 近萬家行業企業合計產能超過市場需求的60%。

行業內以次充好、低價競爭等違法行為和不正當競爭亂象依然存在。 此次市人民法院的判決將使社會各界再次高度關注電線電纜行業如何進一步規範行業秩序問題, 也將對部分行業亂象形成有力震懾。

來源:宜興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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