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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電站運維模式分類及各種模式下的利弊分析

光伏電站運維模式以一般分為資產委託、運維全業務委託、代運維勞務委託三種模式, 客戶可根據不同的資產分類、建設地點、安裝形式綜合評估進行選擇委託, 具體分析如下:

一、 資產委託模式

1.1 主要服務範圍

(1) 全面承接客戶委託的資產管理工作, 對客戶資產負債表左側所列全部資產進行管理。

(2) 對電站資產資訊管理, 包括資料獲取、分析、處理、維護及更新等。

(3) 對電站技術狀況評價和使用性能預測。

(4) 對電站專案公司資源合理分配與綜合管理。

(5) 對電站專案資金計畫安排、現場實施與報表輸出等。

(6) 進行電費結算和補貼結算,

承接客戶利潤考核。

1.2 國潤智慧的優勢

(1) 企業資產全委託經營, 客戶省心、省力、省時間。

(2) 承接企業利潤指標, 客戶獲取穩定現金流。

(3) 全面的資產管控體系, 定期的電站檢測和試驗服務, 讓客戶資產壽期延長。

(4) 全面的安全管控和應急體系, 讓客戶資產安全有保障。

1.3 資產委託管理的問題

(1) 委託費用偏高。

二、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

2.1 主要服務範圍

(1) 全面承接客戶委託設備的運維服務。

(2) 提供7x24 運行狀態即時監測與指令回應。

(3) 提供糾正性維修服務, 包括故障清除、故障分析與管理。

(4) 提供設備巡檢、檢查、清掃與元件清潔服務。

(5) 提供有計劃的預防性維護服務, 包含設備保養、檢修、試驗等內容。

(6) 提供現場應急回應及事件處理服務。

(7) 提供電站技術改造實施服務。

(8) 提供運行資料獲取和分析服務, 包括日報、週報、月報、年報及定制報表和相關報告編制與推送。

(9) 提供全面的運維管理服務, 包含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安全管理、資料管理, 生產管理等。

(10) 提供電費結算服務。

2.2 國潤智慧的優勢

(1) 以光伏電站資產安全和生產安全為前提, 通過光伏電站運維管理體系的導入, 保障電站運維過程所有環節有序可控、有規可依, 實現電站規範化、流程化管理。

(2) 通過有計劃、高頻次的巡檢、快速的回應消缺機制, 確保電站主要發電設備高度可利用率, 使電站系統能效最大化。

(3) 通過可量化的運維評價指標, 使電站的系統性能和運維作業成效可採集、可衡量、可評價、可對比。

(4) 顯著降低企業運維管理成本和安全管控風險。

2.3 運維全業務委託的問題

(1) 部分工作需要客戶自行完成, 如補貼結算業務、保險理賠等。

(2) 部分費用需要客戶自行承擔, 如運營保險費、下網電量費用、廠用電費用等。

(3) 電站主要部件和大部件備件採購費用需客戶自行承擔。

三、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

3.1 主要服務範圍

(1) 按客戶要求向場內派駐符合要求的合格運維人員。

(2) 對電站進行運行監視、設備巡視、檢修等工作, 按照客戶要求進行管理。

(3) 提供糾正性維修服務, 包括故障清除、故障分析與管理。

(4) 提供有計劃的預防性維護服務, 包含設備保養、檢修等內容。

(5) 按照客戶要求提供運行資料獲取和分析服務, 包括日報、週報、月報、年報及定制報表和相關報告編制與推送。

(7) 提供全面的運維管理服務, 包含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安全管理、資料管理, 生產管理等。

3.2 國潤智慧的優勢

(1) 擁有完善的內部培訓體系, 輸出高品質的技術保障力量, 運維人員經驗豐富, 現場實際工作能力強。

(2) 後臺專家團隊提供專業後臺分析與支援;在事故情況下, 周邊電站提供緊急人力支援回應。

(3) 全面的生產管控體系和運維指標體系, 通過有計劃、高頻次的巡檢、快速的回應消缺機制, 確保電站主要發電設備高度可利用率, 使電站系統能效最大化。

(4) 具備專業化元件的檢測、清洗和電氣設備試驗團隊。

3.3 代運維勞務委託的問題

(1) 客戶需建立生產管理機構和生產管控體系, 並安排專人介面電站管理工作。

(2) 所有備品備件採購及工器具採購、校驗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客戶自行承擔。

(3) 電站運營保險、預防性試驗、檢測檢驗、備件更換、保護整定及修改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外購電量(包括關口表下網電量和廠用變的用電量)費用由客戶承擔。

四、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和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運營光伏電站區別及利弊分析

4.1 客戶管理成本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管理成本高, 對於未具備成熟電力生產管理體系的企業, 需要建立自身的運維團隊進行後臺支持, 正式職工數量增加, 人力成本大幅增加;需要建設完備的生產管理體系且需要時間沉澱逐步完善, 企業財力和時間投入增加;必要情況下需要建設相關生產管控資訊系統, 目前市場上具備一定可用性的生產管控軟體系統費用在600萬元以上(不包含後續的軟體功能修改、設備維護費用)。而對於具備成熟的電力生產管理體系的企業,沿用現有電力生產管控方式,同時減少了人力成本,此種模式為最佳選擇。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管理成本低,減少了組建運維團隊和體系的過程,借用協力廠商成熟的運維團隊和管理體系快速實現的電站生產運維管控,保障電站發電利潤的同時有效降低企業管理成本。此模式為電力生產體系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客戶的最佳選擇。

F 資產委託模式管理成本支出幾乎為零,通過降低利潤值保障穩定的現金流,此種模式為不以發電為主營收入的上市企業最佳選擇。

4.2 客戶運維成本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成本低廉,市場價約0.06—0.08元/W.年,客戶年平均成本在0.14元/W.年左右(此成本針對成熟的電力行業國有生產企業而言),但企業需要支出備品備件,工具耗材、檢驗檢測、元件清洗、運營保險、設備試驗費用等除電站現場人力成本外的所有費用,財務結算事項大幅增加,適用於已發電為主營收入的具備成熟電力管理體系的客戶群體。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成本適中,市場價約0.08—0.11元/W.年左右,客戶年平均成本在0.12元/W.年左右,企業通過協力廠商成熟的運維團隊和生產管理體系實現電站管理,支出保障資產相關的保險、場站日常的使用電費等必要支出即可,適用於不以發電為主要營業收入的國營企業和民營企業。

F 資產委託模式成本較高,市場價一般在0.13元/W.年以上,可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一般適用於投資型上市公司。

4.3 客戶安全風險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安全風險較低,對於客戶而言現場人員屬於勞務外包形式,原則上不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但由於納入客戶的生產運維體系管理,需承擔連帶責任。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安全風險低,原則上不承擔安全管理責任。

F 資產委託模式管理安全風險為零。

4.4 客戶收益風險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設備消缺及時率受現場備品備件儲存量制約,部分缺陷項在現場無備件的情況下不能及時消除,增加了企業之間的溝通成本的同時增加了備件採購流程,現場需配備齊全的備品備件,備品備件的儲存量增多,滯押資金增多。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協力廠商運維公司配備負責必要的備品備件,設備消缺率可得到有效保障,常規故障消缺率可達100%,進而更好保障發電量;主要設備或大型備件可緊急從協力廠商運維的區域備件庫、合作的設備廠家、相鄰電站借用,後續由客戶支付費用即可,更容易實現備件共用聯調,有效降低因設備不可用造成的電量損失。

F 資產委託模式收益風險為零,所有風險由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資產管理方)承擔。

4.5 客戶時間成本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下,客戶生產運維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較多,必要情況下需要安排專人介面,公司後臺運維管理人員需要負責定期對電站進行備件採購、費用審批,定期到當地進行電費及補貼結算。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自助支付合同中運維產生的相關費用,工作在現場即可解決,為客戶節約時間成本,同時按照約定説明客戶完成電費結算,客戶在遠端完成財務入帳即可。

F 資產委託模式時間成本為零,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資產管理方)全面負責該電站註冊公司相關事務。

目前市場上具備一定可用性的生產管控軟體系統費用在600萬元以上(不包含後續的軟體功能修改、設備維護費用)。而對於具備成熟的電力生產管理體系的企業,沿用現有電力生產管控方式,同時減少了人力成本,此種模式為最佳選擇。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管理成本低,減少了組建運維團隊和體系的過程,借用協力廠商成熟的運維團隊和管理體系快速實現的電站生產運維管控,保障電站發電利潤的同時有效降低企業管理成本。此模式為電力生產體系未建立或不健全的客戶的最佳選擇。

F 資產委託模式管理成本支出幾乎為零,通過降低利潤值保障穩定的現金流,此種模式為不以發電為主營收入的上市企業最佳選擇。

4.2 客戶運維成本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成本低廉,市場價約0.06—0.08元/W.年,客戶年平均成本在0.14元/W.年左右(此成本針對成熟的電力行業國有生產企業而言),但企業需要支出備品備件,工具耗材、檢驗檢測、元件清洗、運營保險、設備試驗費用等除電站現場人力成本外的所有費用,財務結算事項大幅增加,適用於已發電為主營收入的具備成熟電力管理體系的客戶群體。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成本適中,市場價約0.08—0.11元/W.年左右,客戶年平均成本在0.12元/W.年左右,企業通過協力廠商成熟的運維團隊和生產管理體系實現電站管理,支出保障資產相關的保險、場站日常的使用電費等必要支出即可,適用於不以發電為主要營業收入的國營企業和民營企業。

F 資產委託模式成本較高,市場價一般在0.13元/W.年以上,可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一般適用於投資型上市公司。

4.3 客戶安全風險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安全風險較低,對於客戶而言現場人員屬於勞務外包形式,原則上不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但由於納入客戶的生產運維體系管理,需承擔連帶責任。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安全風險低,原則上不承擔安全管理責任。

F 資產委託模式管理安全風險為零。

4.4 客戶收益風險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設備消缺及時率受現場備品備件儲存量制約,部分缺陷項在現場無備件的情況下不能及時消除,增加了企業之間的溝通成本的同時增加了備件採購流程,現場需配備齊全的備品備件,備品備件的儲存量增多,滯押資金增多。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協力廠商運維公司配備負責必要的備品備件,設備消缺率可得到有效保障,常規故障消缺率可達100%,進而更好保障發電量;主要設備或大型備件可緊急從協力廠商運維的區域備件庫、合作的設備廠家、相鄰電站借用,後續由客戶支付費用即可,更容易實現備件共用聯調,有效降低因設備不可用造成的電量損失。

F 資產委託模式收益風險為零,所有風險由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資產管理方)承擔。

4.5 客戶時間成本分析

F 代運維勞務委託模式下,客戶生產運維管理的事務性工作較多,必要情況下需要安排專人介面,公司後臺運維管理人員需要負責定期對電站進行備件採購、費用審批,定期到當地進行電費及補貼結算。

F 運維全業務委託模式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自助支付合同中運維產生的相關費用,工作在現場即可解決,為客戶節約時間成本,同時按照約定説明客戶完成電費結算,客戶在遠端完成財務入帳即可。

F 資產委託模式時間成本為零,協力廠商運維公司(資產管理方)全面負責該電站註冊公司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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