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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維股份起訴客戶晉中預拌商品 討要670萬欠款

訊 3月9日消息, 近日掛牌公司佳維股份(837353)發佈公告稱, 客戶晉中預拌商品(晉中協和預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拖欠佳維股份669.87萬貨款, 因協商解決不成, 佳維股份提起訴訟要求晉中預拌商品償還欠款並支付400萬元違約金及損失。

公開資料顯示, 2010年至今, 佳維股份向晉中預拌商品供應混凝土外加劑。 2011年3月16日雙方訂立了《外加劑供需合同》約定佳維股份向晉中預拌商品供應萘系高效減水劑每噸單價4900元, 緩凝劑每噸單價1500元, 晉中預拌商品當月10日之前結清上月貨款, 對於2011年晉中預拌商品所欠的款項200.42萬元,

兩年之內分批付清。

2014年2月18日雙方再次簽訂《混凝土外加劑採購供應合同》約定佳維股份向晉中預拌商品供應泵送劑每噸1850元、膨脹劑每噸800元、防凍劑每噸1850元, 晉中預拌商品當月10日之前結清上月貨款, 逾期付款每天按貨款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據瞭解, 此前兩份合同均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為雙方協商, 現晉中預拌商品在上述合同段內欠佳維股份貨款669.87萬元未付, 因協商解決不成, 佳維股份提起訴訟。

2016年7月25日佳維股份向山西省萬榮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請求判決晉中預拌商品向佳維股份支付所欠的混凝土外加劑款共計669.87萬元, 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和賠償逾期付款損失共計400萬元(數額暫計至起訴之日, 之後的損失和違約金應每天按欠款數額的千分之一計至付清之日),

除此之外, 請求晉中預拌商品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2017年2月4日, 萬榮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稱, 晉中預拌商品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佳維股份貨款610.34萬元, 賠償佳維股份2016年7月19日之前的逾期付款損失和違約金400萬元, 從2016年7月20日起、2014年2月份之前的欠款216.88萬元應按年利率9%計至付清之日, 2014年2月份後的欠款393.47萬元應按年利率24%計至付清之日。

萬榮縣人民法院表示, 如果晉中預拌商品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支付義務, 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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