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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報訊首府交警在夜查酒駕的時候經常遇到酒駕司機看到交警卡點後立即換位置, 讓身邊沒有喝酒的朋友“頂包”,
3月7日淩晨2時10分左右,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城市快速路大隊民警在河灘快速路河北路立交橋下, 南向北方向設點夜檢夜查。 突然, 一輛小轎車駛來停靠在檢查點, “我剛才路過看見, 後面有輛白色轎車停在路邊換司機, 可能有問題。 ”一位熱心司機搖下車窗向民警舉報。
3月6日晚上, 李某受邀與朋友在南湖一家酒吧歡聚, 席間喝了幾杯酒, 感覺已有醉意的她還存有一絲清醒, 據她回憶:“我知道酒後不能開車, 交警也查得很嚴, 所以當時還想著不能酒駕”。 隨後, 李某喊來沒有喝酒的一位男性朋友幫她把車開回家。 在兩人回家途中, 原本就酒後情緒激動的李某因為瑣事跟這位自己認作“幹哥哥”的朋友爭執了起來,
“其實, 我當時看見交警在前面檢查, 也有點擔心, 但一時激動, 借著酒勁就啥也不管了, 沒想到害了自己。 ”李某後悔莫及, 然而衝動之舉等待她的將是因危險駕駛罪而受到刑事處罰, 同時駕駛證也將被吊銷、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