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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告訴你,2017年國企改革這些事情需要做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3月9日, 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肖亞慶、副主任張喜武、副主任黃丹華和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就“國企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在答記者問中, 國資委就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國資劃轉社保、混合所有制、央企並購重組、走出去、國企党的建設等問題做了回答。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

肖亞慶: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在具體規章和具體方案上一共出臺了38件。 再比如我們在中央企業改革上, 去年初在集團層面推進十項改革試點, 2016年在集團層面基礎上逐漸深入到二級、三級到基層, 層層落地推進改革。 從全國的範圍來看, 全國各省市、自治區抓改革的熱情很高、很實, 一共出臺了760多項具體方案和具體舉措, 開展了200多項試點。 應該說成效是顯著的。 還有一些改革是由點到面, 比如企業特別是老企業“三供一業”的剝離,

在前幾年試點成功的基礎上, 去年已經在全國推開。

去年改革中, 值得一提的是“瘦身健體”, 中央有明確要求。 中央企業減了2730個法人, 數量是不小的。

2017年, 在幾個方面要實現突破或者有新的一些舉措。

一是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的責任是很大的, 所以要在監管的系統性、有效性、針對性上下功夫。 二是要強化風險控制。 改革就是要奔著問題去, 哪兒的問題多, 就優先改哪兒, 有什麼問題就改什麼。 控制風險是我們貫徹落實穩中求進總基調的根本保證, 2017年要進一步加大風險管控力度。 三是要深入推動中央企業的重組。 我記得大家也多次問國資委, 從中央企業層面看發展歷程,

有的一個企業有幾十個專業, 有的一個專業又有很多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 所以, 圍繞凝聚力量、結構調整, 在鋼鐵、煤炭、重型裝備、火電等方面, 不重組肯定是不行的。

四是推進瘦身健體提質增效。 這是我們2017年非常重要的改革任務, 還要剝離辦社會職能, 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五是加快公司制改革。 今年在中央企業完成公司制改革。 六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要進一步推動。 數量上要擴大, 層級上要提升, 更要有深度的進一步拓展。 七是全面從嚴加強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党的建設。

混合所有制

肖亞慶:在實踐當中, 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家從認識到實踐到一些具體案例上, 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和爭議,

總的方向我們要堅持。 有一點要說明的是,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說所有的國有企業、中央企業都要搞混合所有制, 適合於搞的就搞混改, 適合於控股的就控股, 適合於百分之百的就百分之百的國有股。 所以, 宜混則混, 宜獨則獨, 宜控則控, 也可以參股, 國有企業不一定控股, 也可以參股。 總之, 在實踐中不是一混就靈, 混改是重要舉措, 但不是唯一的, 在推進過程中一定要沿著中央指明的正確方向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進一步擴大。 首先, 適合在三四級企業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級搞, 有的企業希望層級再進一步升高, 要根據實踐的發展和效果來看。 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確實是要讓各個股東方、利益方都得到利益,

中央企業、國有企業有的體量很大、領域很寬、產品繁多, 怎麼搞混合所有制改革, 可能在集團層面還沒有想好, 還沒有設計好, 就在它能夠設計好的領域去搞。 同時, 寄希望投資這些國有企業的民營企業, 他們也有意願在這些領域去搞。 還有, 既然是混合所有制, 參與的這些市場主體和資方的主體如何在公司治理上能夠真正像混合所有制這種制度安排參與, 能夠確實既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流失, 也要保證各個參與主體能夠得到期望的符合市場要求的回報, 在這方面要進一步的試。 同時, 還有一點, 混合所有制改革還要通過一定的時間帶來實際效果。

央企重組

張喜武:對中央企業的重組, 我們不是搞行政的“拉郎配”,也不是搞簡單的“歸大堆”,更不是搞新的壟斷,也不會出現像剛才這位女士所提問的那樣一哄而起、大規模的“重組潮”。 中央企業重組,根本目的是推進國有資本佈局優化,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不斷地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從實踐情況來看,近三年來,中央企業的重組取得了階段性的效果。從方向上看,堅持服務國家戰略,更好地完成了央企所承擔的使命責任。從佈局上看,堅決落實化解產能過剩等產業結構調整的這一要求。從效果上看,優化了資源配置,促進了轉型升級,提高了效率和效益。

今後,我們仍然要堅持成熟一戶、重組一戶的原則。一是要聚焦重點領域搞重組,加快推進煤電行業、重型製造裝備行業、鋼鐵行業等領域的重組整合,推動解決產能過剩的問題。要積極地探索境外資產整合,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

二是要探索有效重組方式。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適應行業產業發展要求,以市場為導向,採取各種有效的方式來推進中央企業的重組。比如,可以採取像南車北車那樣強強橫向聯合的方式來進行重組,也可以像中電投和國家核電那樣圍繞產業鏈優勢互補、採取縱向的重組整合,也可以採取像招商局和中國外運長航那樣吸收整體併入式的方式進行重組整合,還可以採取像中國鐵塔、中國航發新設的股權多元化、專業化的公司來進行重組。 三是要加大重組後融合力度。兩個企業重組不容易,但是重組後想融合好、達到預期目的,實實在在地講更難。很多重組後失敗的案例警示我們,重組只是第一步,重組後要加大融合的力度。重組不僅要資本合、資源合、組織合,而且更要做到理念合、戰略合、管理合,防止貌合心不合。也就是在物理變化的基礎上加快化學反應,切實激發企業內生活力,不斷地提高企業品質、效益和競爭力,做大做強產業集群,真正地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集團。

劃撥國有資本補充社保基金

肖亞慶: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確實關係到社保基金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一是國有企業、中央企業確實有責任、有義務在社保基金長期穩定的發展中做出自己的貢獻。二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明確要求,要穩步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根據國務院的部署,有關部門一直在推動劃轉工作。去年的決算數沒出來,從2015年社保基金的報告來看,中央企業也劃轉了2563億給社保基金,主要是通過國有股權的減持政策,從2000年到現在一直在做這些工作。這一部分錢占社保基金財政性收入的35%。

央企海外並購

肖亞慶:在“一帶一路”、“走出去”各項大戰略中,中央企業都做了很多工作。而中央企業自身也通過“走出去”,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國際化經營不斷擴大。現在中央企業從法人單位來看,有9112家企業法人大約在185個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運營活動。總的來看,這些年都有積極回報。中央企業未來發展的方向,就是要國際化、全球化。中國大門永遠對全世界打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中央企業肯定要率先“走出去”,率先實現國際化的進程。 但是正像您剛才講的,在國際化過程中,我們這麼多企業,5萬多億資產,海外34.6萬個員工,當然這些員工主要還是當地的員工,怎樣使這些企業能夠既遵守中國的法律,又遵守當地的法律,既使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得到良好的經濟回報,又使企業在當地運營中履行好自己的社會責任,展示我們國有企業和中央企業良好的負責任的形象,確實在實踐中還有很多問題。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使我們“走出去”的制度符合中國的法律規定,符合當地法律規定,也符合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實際。我們出臺了對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配套辦法來完善制度體系。 二是嚴格規範經營。我們在經營過程中,剛才講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應該按照國際規則,按照所在國的法律,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樹立好形象。 三是要嚴肅問責。對國資委來講,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同時對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對違規的責任一定要嚴肅追責。 通過這幾個方面的共同組合,使我們的海外“走出去”過程能夠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前進,取得更佳效果。

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黃丹華: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資監管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2015年,國務院制定了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去年的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的方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我們要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責定位,科學界定監管邊界,做到該管的要科學管理、不能缺位,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不能越位,真正地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 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地梳理國資監管工作當中的突出問題,按照完善國資監管體制的要求,重點從健全制度、轉變職能、強化監督三個方面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國資監管的制度體系。依法監管,就是要不斷地健全和完善制度。近年來,我們出臺了強化監管的制度性檔有27件,在2016年我們就出臺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和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一批重要的文件。

二是推進國資委的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針對國資監管中缺位、越位、不到位的問題,按照以管資本為主的要求,調整優化了職能43項,合併6個局,新成立4個局,更名5個局。三是打造“三個平臺”強化監督防流失。專門新設立了三個監督局,打造監督工作的領導決策、協調處置、監督報告三個平臺,加快建設監督工作的完整閉環。

党的建設

肖亞慶: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歷來是我們國有企業的優良傳統,也是我們中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根本的制度優勢。就要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始終把加強党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有機統一起來,把党的領導總的要求、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要求、黨建工作總的要求納入公司的章程,要把党的領導和公司的各項治理結構有機結合起來,把黨建這種制度優勢內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這樣能夠充分使党的領導地位和党的政治核心地位得到充分發揮。

我們不是搞行政的“拉郎配”,也不是搞簡單的“歸大堆”,更不是搞新的壟斷,也不會出現像剛才這位女士所提問的那樣一哄而起、大規模的“重組潮”。 中央企業重組,根本目的是推進國有資本佈局優化,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同時不斷地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從實踐情況來看,近三年來,中央企業的重組取得了階段性的效果。從方向上看,堅持服務國家戰略,更好地完成了央企所承擔的使命責任。從佈局上看,堅決落實化解產能過剩等產業結構調整的這一要求。從效果上看,優化了資源配置,促進了轉型升級,提高了效率和效益。

今後,我們仍然要堅持成熟一戶、重組一戶的原則。一是要聚焦重點領域搞重組,加快推進煤電行業、重型製造裝備行業、鋼鐵行業等領域的重組整合,推動解決產能過剩的問題。要積極地探索境外資產整合,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

二是要探索有效重組方式。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適應行業產業發展要求,以市場為導向,採取各種有效的方式來推進中央企業的重組。比如,可以採取像南車北車那樣強強橫向聯合的方式來進行重組,也可以像中電投和國家核電那樣圍繞產業鏈優勢互補、採取縱向的重組整合,也可以採取像招商局和中國外運長航那樣吸收整體併入式的方式進行重組整合,還可以採取像中國鐵塔、中國航發新設的股權多元化、專業化的公司來進行重組。 三是要加大重組後融合力度。兩個企業重組不容易,但是重組後想融合好、達到預期目的,實實在在地講更難。很多重組後失敗的案例警示我們,重組只是第一步,重組後要加大融合的力度。重組不僅要資本合、資源合、組織合,而且更要做到理念合、戰略合、管理合,防止貌合心不合。也就是在物理變化的基礎上加快化學反應,切實激發企業內生活力,不斷地提高企業品質、效益和競爭力,做大做強產業集群,真正地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集團。

劃撥國有資本補充社保基金

肖亞慶: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確實關係到社保基金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問題。一是國有企業、中央企業確實有責任、有義務在社保基金長期穩定的發展中做出自己的貢獻。二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明確要求,要穩步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根據國務院的部署,有關部門一直在推動劃轉工作。去年的決算數沒出來,從2015年社保基金的報告來看,中央企業也劃轉了2563億給社保基金,主要是通過國有股權的減持政策,從2000年到現在一直在做這些工作。這一部分錢占社保基金財政性收入的35%。

央企海外並購

肖亞慶:在“一帶一路”、“走出去”各項大戰略中,中央企業都做了很多工作。而中央企業自身也通過“走出去”,充分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國際化經營不斷擴大。現在中央企業從法人單位來看,有9112家企業法人大約在185個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運營活動。總的來看,這些年都有積極回報。中央企業未來發展的方向,就是要國際化、全球化。中國大門永遠對全世界打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中央企業肯定要率先“走出去”,率先實現國際化的進程。 但是正像您剛才講的,在國際化過程中,我們這麼多企業,5萬多億資產,海外34.6萬個員工,當然這些員工主要還是當地的員工,怎樣使這些企業能夠既遵守中國的法律,又遵守當地的法律,既使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得到良好的經濟回報,又使企業在當地運營中履行好自己的社會責任,展示我們國有企業和中央企業良好的負責任的形象,確實在實踐中還有很多問題。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使我們“走出去”的制度符合中國的法律規定,符合當地法律規定,也符合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實際。我們出臺了對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配套辦法來完善制度體系。 二是嚴格規範經營。我們在經營過程中,剛才講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應該按照國際規則,按照所在國的法律,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樹立好形象。 三是要嚴肅問責。對國資委來講,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督和管理,同時對發現的問題絕不姑息,對違規的責任一定要嚴肅追責。 通過這幾個方面的共同組合,使我們的海外“走出去”過程能夠在原有基礎上不斷前進,取得更佳效果。

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黃丹華: 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資監管工作提出的明確要求。2015年,國務院制定了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去年的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的方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我們要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的職責定位,科學界定監管邊界,做到該管的要科學管理、不能缺位,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不能越位,真正地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 在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我們堅持問題導向,全面地梳理國資監管工作當中的突出問題,按照完善國資監管體制的要求,重點從健全制度、轉變職能、強化監督三個方面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國資監管的制度體系。依法監管,就是要不斷地健全和完善制度。近年來,我們出臺了強化監管的制度性檔有27件,在2016年我們就出臺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和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一批重要的文件。

二是推進國資委的職能轉變和機構調整。針對國資監管中缺位、越位、不到位的問題,按照以管資本為主的要求,調整優化了職能43項,合併6個局,新成立4個局,更名5個局。三是打造“三個平臺”強化監督防流失。專門新設立了三個監督局,打造監督工作的領導決策、協調處置、監督報告三個平臺,加快建設監督工作的完整閉環。

党的建設

肖亞慶: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歷來是我們國有企業的優良傳統,也是我們中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根本的制度優勢。就要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始終把加強党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有機統一起來,把党的領導總的要求、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要求、黨建工作總的要求納入公司的章程,要把党的領導和公司的各項治理結構有機結合起來,把黨建這種制度優勢內嵌到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這樣能夠充分使党的領導地位和党的政治核心地位得到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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