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核查意見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青島康普
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普頓”、“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
保薦機構,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就康普頓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情況進行了審慎核查,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386 號文《關於核准青島康普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的核准, 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向
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2,500 萬股, 發行價格為每股 14.33 元。 募
集 資 金 總 額 358,250,000.00 元 , 扣 除 發 行 費 用 後 , 實 際 募 集 資 金 淨 額 為
324,033,050.00 元。
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山東和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 並於
2016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和信驗字[2016]第 000027 號”《驗資報告》。 公司對上
述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管理。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本次募集資金分別用於年產 4 萬噸潤滑油建設專案、自動倉儲中心建設項目、研
發中心建設專案、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 截至目前, 公司已使用募集資
金 22,984.92 萬元, 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序 募集資金使用項目 項目總投資 募集資金可投 已使用募集資 可使用募集資
號 入金額 金投資金額 金投資餘額
年產 4 萬噸潤滑油
1 20,642.00 20,642.00 19,630.55 1,011.45
建設項目
自動倉儲中心建設
2 3,402.90 3,402.90 1,629.71 1,773.19
項目
3 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4,338.40 4,338.40 1,724.66 2,613.74
潤滑油區域行銷中
4 4,020.00 4,020.00 0 4,020.00
心建設項目
合計 32,403.30 32,403.30 22,984.92 9,418.38
根據上述專案實際進展情況, 募集資金已陸續投入年產 4 萬噸潤滑油建設項
目、自動倉儲中心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 鑒於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
專案實施主要內容為購買房產、車輛等, 未來公司將視業務開展的需要以租賃方
式靈活實施。 經慎重研究, 公司擬對該募投項目進行變更, 在原年產 4 萬噸潤滑
油募投項目的基礎上, 新增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
項目的開發建設, 該項目實施需新增 12,180.58 萬元投資, 其中一部分資金由潤
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募投專案 4,020 萬元變更使用用途, 剩餘資金 8,160.58 萬元由
公司自籌解決。 本次變更後, 康普頓石油化工將形成年產 8 萬噸潤滑油、2 萬噸
防凍液、1000 噸制動液的生產能力。
三、擬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具體內容及原因
(一)原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和實際投資情況
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總投資 4,020 萬元, 其中擬投入募集資金 4,020
萬元。 根據公司行銷網路的現有基礎條件和未來發展目標,
萬元, 擬用 10 個月時間在全國設立 9 個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 其中青島行銷中
心作為總部行銷中心, 在每個行銷中心的中心城市設立辦事機構, 最終實現潤滑
油業務區域經銷商管理和市場開拓的駐地模式。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該項
目的募集資金尚未投入使用。
(二)擬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具體內容
新增的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位於黃島區
國家石油儲備庫以東, 紅石崖 4 號路以北鎮(街辦), 專案利用黃島區化工產業
區內原有廠房建築面積 4000 平方米。 建設內容包括廠區各種生產、辦公所必須
的建築物、構築物, 以及室外管網、綠化、道路、場地等。 本專案計畫建設週期
為 1 年,
青島康普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專案已經取得的各種政府批准檔、土地使用權證等審批證明:
證照 發證日期 證號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012 年 2 月 24 日 青房地權市字第 201222878 號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011 年 12 月 28 日 地字第 37 0200201117169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12 年 12 月 19 日 建字第 37 0200201217346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2013 年 8 月 16 日 編號 370211201308160101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 2017 年 3 月 24 日 編號 2017-370211-41-03-000004
(三)變更的具體原因
隨著國內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與國家汽車產業扶持政策的穩定及市場需求
的變化, 在建設過程中, 公司決定對青島康普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潤滑油專案優
化調整, 新增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 進一步
提高潤滑油、防凍液及車用化學品的品質與產量, 提升規模效應降低製造費用,
原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內容將以租賃形式繼續開展。
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的可行性分析
該項目對公司提高市場佔有率和技術水準有重要意義,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的
健康、穩定發展。項目選址基礎為公司募投項目年產 4 萬噸潤滑油項目,相關配
套設施建設非常完善,可以滿足專案建設要求,在技術上是可行的。通過本項目
的建設,公司可以充分發揮已有的效益優勢、設備優勢﹑管理優勢、市場優勢、
機制優勢,壯大企業實力,實現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產品附加值,培育新
的利潤增長點,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和行業競爭力。
五、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履行的決策程式
(一)公司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議案》,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對於促進公司發
展具有積極作用,同意將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的剩餘募集資金 4,020 萬
元用於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
(二)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了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
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議案》,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對於促進公司發展具
有積極作用,同意將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的剩餘募集資金 4,020 萬元用
於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
(三)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募集
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康普頓的獨立董事已對本次變更募集資金用途試下
發表一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履行了必要程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變更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符合整體行業環境變化趨勢及公司的發展戰略。議案已由公司第二屆董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經出席董事會的全體董事同意,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
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
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四)尚需履行的決議程式
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尚需提交康普頓 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保薦機構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方式的意見
經核查,康普頓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系根據市場環境做出的決定,公
司已對市場環境發展及自身情況進行了論證。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相關事
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
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並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
審批程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綜上,光大證券對康普頓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無異議,本次變更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此頁無正文,為《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核查意見》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2017 年 04 月 26 日
李 建
2017 年 04 月 26 日
王金明
提升規模效應降低製造費用,原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內容將以租賃形式繼續開展。
四、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的可行性分析
該項目對公司提高市場佔有率和技術水準有重要意義,促進公司主營業務的
健康、穩定發展。項目選址基礎為公司募投項目年產 4 萬噸潤滑油項目,相關配
套設施建設非常完善,可以滿足專案建設要求,在技術上是可行的。通過本項目
的建設,公司可以充分發揮已有的效益優勢、設備優勢﹑管理優勢、市場優勢、
機制優勢,壯大企業實力,實現企業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產品附加值,培育新
的利潤增長點,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市場佔有率和行業競爭力。
五、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履行的決策程式
(一)公司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議案》,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對於促進公司發
展具有積極作用,同意將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的剩餘募集資金 4,020 萬
元用於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
(二)公司監事會意見
公司於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開了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
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議案》,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對於促進公司發展具
有積極作用,同意將潤滑油區域行銷中心建設專案的剩餘募集資金 4,020 萬元用
於年產 4 萬噸潤滑油、2 萬噸防凍液和 1000 噸制動液項目。
(三)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募集
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康普頓的獨立董事已對本次變更募集資金用途試下
發表一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履行了必要程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
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變更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符合整體行業環境變化趨勢及公司的發展戰略。議案已由公司第二屆董
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經出席董事會的全體董事同意,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
序。因此,我們同意公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並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
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四)尚需履行的決議程式
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尚需提交康普頓 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六、保薦機構對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實施方式的意見
經核查,康普頓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系根據市場環境做出的決定,公
司已對市場環境發展及自身情況進行了論證。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相關事
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
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並將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
審批程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
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
綜上,光大證券對康普頓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事項無異議,本次變更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此頁無正文,為《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核查意見》的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2017 年 04 月 26 日
李 建
2017 年 04 月 26 日
王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