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給我寄來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遺囑》,
這是本談小說藝術的書。
書很長,
有些地方我不同意,
有些部分我沒看懂(這本書裡夾雜著五線譜,
但我不識譜,
家裡更沒有鋼琴),
但還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
我對此書有種特別的不滿,
那就是作者絲毫沒有提到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卡爾維諾、尤瑟納爾、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諾,
還有一位不常寫小說的作者,
瑪格麗特·杜拉斯。
早在半世紀以前,
茨威格就抱怨說,
哪怕是大師的作品,
也有純屬冗余的成分。
假如他活到了現在,
看到現代小說家的作品,
這些怨言就沒有了。
昆德拉不提現代小說的這種成就,
是因為同行嫉妒,
還是藝術上見解不同,
我就不得而知。
當然,
昆德拉提誰不提誰,
完全是他的自由。
但若我來寫這本書,
一定要把這件事寫上。
不管怎麼說吧,
我同意作者的意見,
的確存在一種小說的藝術,
這種藝術遠不是誰都懂得。
昆德拉說:不懂開心的人不會懂得任何小說藝術。
除了懂得開心,
還要懂得更多,
才能懂得小說的藝術。
但若連開心都不懂,
那就只能把小說讀糟蹋了。
歸根結底,
昆德拉的話並沒有錯。
我自己對讀小說有一種真正的愛好,
這種愛好不可能由閱讀任何其他類型的作品所滿足。
我自己也寫小說,
寫得好時得到的樂趣,
絕非任何其他的快樂可以替代。
這就是說,
我對小說有種真正的愛好,
而這種愛好就是對小說藝術的愛好——在這一點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溝通。
我想像一般的讀者並非如此,
他們只是對文化生活有種泛泛的愛好。
現在有種論點,
認為當代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雜文,
這或者是事實,
但我對此感到悲哀。
我自己讀雜文,
有時還寫點雜文。
照我看,
雜文無非是講理,
你看到理在哪裡,
徑直一講就可。
當然,
把道理講得透徹,
講得漂亮,
讀起來也有種暢快淋漓的快感,
但畢竟和讀小說是兩道勁兒。
寫小說則需要深得虛構之美,
也需要些無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這件事做好。
所以,
我雖能把理講好,
但不覺得這是長處,
甚至覺得這是一種劣根性,
需要加以克服。
誠然,
作為一個人,
要負道義的責任,
憋不住就得說,
這就是我寫雜文的動機。
所以也只能適當克服,
還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報上看到一種論點,
說現在雜文取代了小說,
負起了社會道義的責任,
那就如希臘人所說,
鞍子扣到頭上來了——但這是僅就文學內部而言。
從整個社會而言,
道義責任全扣在提筆為文的人身上還是不大對頭。
從另一方面來看,
負道義責任可不是藝術標準,
尤其不是小說藝術的標準。
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書也主要是說這個問題。
寫小說的人要讓人開心,
他要有虛構的才能,
並要有施展這種才能的動力——我認為這是主要之點。
昆德拉則說,
看小說的人要想開心,
能夠欣賞虛構,
並且能寬容虛構的東西——他說這是主要之點。
我倒不存這種奢望。
小說的藝術首先會形成在小說家的意願之中,
以後會不會遭人背叛,
那是以後的事。
首先要有這種東西,
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說,
小說傳統是歐洲的傳統。
但若小說的藝術在中國從未受到重視,
那也是不對的。
在很多年前,
曾有過一個歷史的瞬間:年輕的張愛玲初露頭角,
顯示出寫小說的才能。
傅雷先生發現了這一點,
馬上寫文章說:小說的技巧值得注意。
那個時候連張春橋都化名寫小說,
僅就藝術而言,
可算是一團糟,
張愛玲確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若說有什麼遺囑被背叛了,
可不是張愛玲的遺囑,
而是傅雷的遺囑。
天知道張愛玲後來寫的那叫什麼東西。
她把自己的病態當做才能了......人有才能還不叫藝術家,
知道珍視自己的才能才叫藝術家呢。
筆者行文至此,
就欲結束。
但對小說的藝術只說了它不是什麼,
它到底是什麼,
還一字未提。
假如讀者想要明白的話,
從昆德拉的書裡也看不到,
應該徑直找兩本好小說看看。
看完了能明白則好,不能明白也就無法可想了,可以去試試別的東西;千萬別聽任何人講理,越聽越糊塗。任何一門藝術只有從作品裡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只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
看完了能明白則好,不能明白也就無法可想了,可以去試試別的東西;千萬別聽任何人講理,越聽越糊塗。任何一門藝術只有從作品裡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只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