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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小說的藝術

朋友給我寄來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遺囑》, 這是本談小說藝術的書。 書很長, 有些地方我不同意, 有些部分我沒看懂(這本書裡夾雜著五線譜,

但我不識譜, 家裡更沒有鋼琴), 但還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 我對此書有種特別的不滿, 那就是作者絲毫沒有提到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卡爾維諾、尤瑟納爾、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諾, 還有一位不常寫小說的作者, 瑪格麗特·杜拉斯。 早在半世紀以前, 茨威格就抱怨說, 哪怕是大師的作品, 也有純屬冗余的成分。 假如他活到了現在, 看到現代小說家的作品, 這些怨言就沒有了。 昆德拉不提現代小說的這種成就, 是因為同行嫉妒, 還是藝術上見解不同, 我就不得而知。 當然, 昆德拉提誰不提誰, 完全是他的自由。 但若我來寫這本書, 一定要把這件事寫上。 不管怎麼說吧, 我同意作者的意見, 的確存在一種小說的藝術,
這種藝術遠不是誰都懂得。 昆德拉說:不懂開心的人不會懂得任何小說藝術。 除了懂得開心, 還要懂得更多, 才能懂得小說的藝術。 但若連開心都不懂, 那就只能把小說讀糟蹋了。 歸根結底, 昆德拉的話並沒有錯。

我自己對讀小說有一種真正的愛好, 這種愛好不可能由閱讀任何其他類型的作品所滿足。 我自己也寫小說, 寫得好時得到的樂趣, 絕非任何其他的快樂可以替代。 這就是說, 我對小說有種真正的愛好, 而這種愛好就是對小說藝術的愛好——在這一點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溝通。 我想像一般的讀者並非如此, 他們只是對文化生活有種泛泛的愛好。 現在有種論點, 認為當代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雜文, 這或者是事實,

但我對此感到悲哀。 我自己讀雜文, 有時還寫點雜文。 照我看, 雜文無非是講理, 你看到理在哪裡, 徑直一講就可。 當然, 把道理講得透徹, 講得漂亮, 讀起來也有種暢快淋漓的快感, 但畢竟和讀小說是兩道勁兒。 寫小說則需要深得虛構之美, 也需要些無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這件事做好。 所以, 我雖能把理講好, 但不覺得這是長處, 甚至覺得這是一種劣根性, 需要加以克服。 誠然, 作為一個人, 要負道義的責任, 憋不住就得說, 這就是我寫雜文的動機。 所以也只能適當克服, 還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報上看到一種論點, 說現在雜文取代了小說, 負起了社會道義的責任, 那就如希臘人所說, 鞍子扣到頭上來了——但這是僅就文學內部而言。

從整個社會而言, 道義責任全扣在提筆為文的人身上還是不大對頭。 從另一方面來看, 負道義責任可不是藝術標準, 尤其不是小說藝術的標準。 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書也主要是說這個問題。 寫小說的人要讓人開心, 他要有虛構的才能, 並要有施展這種才能的動力——我認為這是主要之點。 昆德拉則說, 看小說的人要想開心, 能夠欣賞虛構, 並且能寬容虛構的東西——他說這是主要之點。 我倒不存這種奢望。 小說的藝術首先會形成在小說家的意願之中, 以後會不會遭人背叛, 那是以後的事。 首先要有這種東西, 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說, 小說傳統是歐洲的傳統。 但若小說的藝術在中國從未受到重視, 那也是不對的。

在很多年前, 曾有過一個歷史的瞬間:年輕的張愛玲初露頭角, 顯示出寫小說的才能。 傅雷先生發現了這一點, 馬上寫文章說:小說的技巧值得注意。 那個時候連張春橋都化名寫小說, 僅就藝術而言, 可算是一團糟, 張愛玲確是萬綠叢中一點紅——但若說有什麼遺囑被背叛了, 可不是張愛玲的遺囑, 而是傅雷的遺囑。 天知道張愛玲後來寫的那叫什麼東西。 她把自己的病態當做才能了......人有才能還不叫藝術家, 知道珍視自己的才能才叫藝術家呢。

筆者行文至此, 就欲結束。 但對小說的藝術只說了它不是什麼, 它到底是什麼, 還一字未提。 假如讀者想要明白的話, 從昆德拉的書裡也看不到, 應該徑直找兩本好小說看看。 看完了能明白則好,不能明白也就無法可想了,可以去試試別的東西;千萬別聽任何人講理,越聽越糊塗。任何一門藝術只有從作品裡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只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

看完了能明白則好,不能明白也就無法可想了,可以去試試別的東西;千萬別聽任何人講理,越聽越糊塗。任何一門藝術只有從作品裡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話說,只喜歡看雜文、看評論、看簡介的人,是不會懂得任何一種藝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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