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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以後交易分級基金,你開許可權了嗎?

為規範分級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維護投資者權益, 上交所、深交所於2016年11月發佈了《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2017年5月1日, 《指引》將正式實施。

簡單的說, 5月1日以後, 如果個人投資者想買入分級基金的子份額, 進行合併、分拆等套利操作, 必須先去證券公司開許可權!先去證券公司開許可權!先去證券公司開許可權!

開許可權需要滿足哪些規定?

資產門檻:投資者需要滿足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萬元。 這裡所指的證券類資產, 是指該投資者名義開立的證券 及資金 內的資產,

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分級基金和各類型基金、債券、貨幣工具等, 但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此外, 投資者不得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參與分級基金交易的情形;

開許可權需要材料: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個人投資者提供身份證), 選擇自己開戶的營業部或就近選擇開戶券商的營業部通過綜合評估並簽署《分級基金投資風險揭示書》, 現場辦理開通分級基金子份額買入和基礎份額分拆的許可權。

否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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