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
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有關規定,
我們作為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對擬提交公
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關於預計 2017 年公司與華菱集團日常關聯交
易總金額的議案》進行了事前審核, 並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通過查閱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
司與華菱集團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重要保證, 重大資產重組實施
完成後, 公司發電資產與華菱集團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保障發電業務正常運營, 有
利於提高公司盈利水準。 公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合理, 沒有對上市公司獨立性構成
影響, 未發現有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和情況, 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有關
規定。 因此, 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 公司董
事會審議該議案時, 公司關聯董事須回避表決。 如獲通過, 該議案須提交公司股東
大會審議批准, 關聯股東須回避表決。
獨立董事:石洪衛、管炳春、張建平、謝嶺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