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簡稱:國信證券 證券代碼:002736 編號:2017-008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

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3月10日發出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書面通知。 會議於2017年3月16日在公司以現場和電話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應出席董事9名, 實際出席董事9名, 部分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 何如董事長主持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董事會審議了會議通知所列明的議案, 並通過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要求工作方案》。

議案表決情況:九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關於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事宜的議案》, 同意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相應擔保, 擔保總額度不超過港幣4.5億元。

議案表決情況:九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關於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的公告》與本決議同日公告。

三、審議通過《關於轉讓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等4家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股權的議案》,

同意以下事項:

1、同意公司按照國資管理相關規定, 在履行國有產權變動審批程式後, 通過產權交易所轉讓持有的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島藍海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股權。 轉讓價格以經備案的評估報告為依據並根據國有產權轉讓管理相關的規定確定。

2、若公司在按照國有產權相關規定通過產權交易所轉讓上述股權過程中, 公司關聯方通過產權交易所受讓上述股權, 且該等交易事項屬於董事會許可權內的, 同意免於召開董事會審議該關聯交易事項,

並同意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3、授權公司管理層聘請仲介機構進行審計、資產評估、辦理資產評估專案核准備案手續及公開掛牌徵集受讓方、簽署相關轉讓協定等事宜。

議案表決情況:九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

特此公告。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7日

股票簡稱:國信證券 證券代碼:002736 編號:2017-009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

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的公告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經營管理需要,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香港”)將為其下屬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

預計2017年度擔保總額度不超過港幣4.5億元。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董事會”)於2017年3月16日審議通過《關於國信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9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次國信香港的擔保對象——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國信(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均超過70%, 根據《公司章程》等規定, 本次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月29日

(3)註冊資本:港幣4億元

(4)註冊地點: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2期42層

(5)主營業務:全球證券交易與期貨交易及諮詢服務

(6)與公司存在的關聯關係:國信香港的全資子公司

(7)最新信用等級狀況:不適用

(8)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主要財務狀況如下:

單位:港幣萬元

注:以上財務資料未經審計。

2、國信(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國信(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3)註冊資本:港幣1萬元

(4)註冊地點:香港中環金融街8號國際金融中心2期42層

(5)主營業務:金融產品的交易主體

(8)國信證券(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主要財務狀況如下:

三、擔保協定的主要內容

國信香港及其全資子公司將於每筆擔保業務實際發生時簽署相關協定,如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披露標準,公司將及時公告。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董事會所審議的國信香港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事宜,能提高國信香港全資子公司與不同國際交易對方簽訂業務協定的審批效率,及時保障其下屬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和國信(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經營正常,具備償債能力。以上擔保事項風險可控,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可為股東創造良好回報,故同意本次擔保事項。本次擔保未提供反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港幣1.475億元(按2017年3月16日,1港元對人民幣0.88668元的匯率計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26%。公司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無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三、擔保協定的主要內容

國信香港及其全資子公司將於每筆擔保業務實際發生時簽署相關協定,如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披露標準,公司將及時公告。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董事會所審議的國信香港2017年度為其全資子公司常規性業務提供擔保事宜,能提高國信香港全資子公司與不同國際交易對方簽訂業務協定的審批效率,及時保障其下屬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和國信(香港)金融產品有限公司經營正常,具備償債能力。以上擔保事項風險可控,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可為股東創造良好回報,故同意本次擔保事項。本次擔保未提供反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港幣1.475億元(按2017年3月16日,1港元對人民幣0.88668元的匯率計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0.26%。公司無逾期擔保;無涉及訴訟的擔保;無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