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2742 股票簡稱:三聖股份 公告編號:2017-021號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變更、取消、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其中,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3月16日9:30-11:30,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3月15日15:00至2017年3月16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地點:重慶市兩江新區水土高新園雲漢大道99號公司11樓1106多功能廳
3、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潘先文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的表決程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2人, 代表股份125,694,658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58.1920%。 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11人, 代表股份125,675,458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58.1831%。 通過網路投票的股東1人, 代表股份19,200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0.0089%。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3、公司聘請的重慶天乾律師事務所彭東律師和董毅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三、議案審議情況
1、通過《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25,694,558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對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股, 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1%。
本議案所獲得的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
2、通過《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通過《關於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議案》
4、通過《關於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通過《關於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234,915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575%;反對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1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425%。
6、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7、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8、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9、通過《關於聘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10、通過《關於補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會議採用累積投票制補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2名。
10.1 選舉魏曉明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125,675,358股, 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8%。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215,715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7878%。
10.2 選舉謝雲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11、通過《關於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
12、通過《關於公司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
逐項審議通過了如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12.1 發行規模
本議案所獲得的同意股數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12.2 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
12.3 發行對象及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
12.4 債券期限及品種
12.5 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12.6 擔保方式
12.7 發行方式
12.8 募集資金用途
12.9 償債保障措施
12.10 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贖回條款或回售條款
12.11 債券的上市
12.12 承銷方式
12.13 關於本次發行決議的有效期
13、通過《關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相關事項的議案》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重慶天乾律師事務所
2、出具法律意見的律師姓名:彭東、董毅
3、結論意見: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式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網路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檔
1、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重慶天乾律師事務所關於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7日
股票代碼:002742 股票簡稱:三聖股份 公告編號:2016-022號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股東股份解除質押的公告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接到通知, 公司第一大股東潘先文先生將其原質押給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質押,具體情況如下:
2016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將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票25,000,000股質押給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3月17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股東股份被質押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3號)。2016年5月24日,公司實施了 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潘先文先生該部分質押股份數量相應增加12,500,000股。
2017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將其上述部分質押股份8,500,000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解除質押登記手續。
截止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7,861,28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4%。其中累計質押股份76,7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1.11%,占公司總股本的35.51%。
特此公告。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7日
公司第一大股東潘先文先生將其原質押給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質押,具體情況如下:2016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將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股票25,000,000股質押給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3月17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股東股份被質押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3號)。2016年5月24日,公司實施了 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潘先文先生該部分質押股份數量相應增加12,500,000股。
2017年3月15日,潘先文先生將其上述部分質押股份8,500,000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解除質押登記手續。
截止本公告日,潘先文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7,861,28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9.94%。其中累計質押股份76,7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71.11%,占公司總股本的35.51%。
特此公告。
重慶三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