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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優先股股息派發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優先股代碼:360020

優先股簡稱:華夏優1

每股優先股派發現金股息人民幣4.20元(含稅)

最後交易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股權登記日: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除息日: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股息發放日: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一、通過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的董事會會議情況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方案的議案》,

授權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框架和原則下依照發行條款的約定, 全權辦理宣派和支付優先股股息事宜。 本公司優先股(以下簡稱"華夏優1", 代碼360020)股息發放方案, 已經本公司2017年1月18日召開的董事會審議通過, 董事會決議公告已於2017年1月20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二、優先股股息派發方案

1、計息期間:2016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27日。

2、發放金額:按照華夏優1票面股息率4.20%計算, 每股發放現金股息人民幣4.20元(含稅), 合計派發人民幣8.40億元(含稅)。

3、發放對象:截至2017年3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 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華夏優1股東。

三、優先股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最後交易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2、股權登記日: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4、股息發放日:2017年3月28日(星期二)

四、優先股派息實施辦法

1、全體華夏優1股東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發放。

2、對於持有華夏優1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股東(含機構投資者), 其現金股息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 本公司向其每股優先股實際派發現金股息人民幣4.20元。 其他華夏優1股東現金股息所得稅的繳納, 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五、有關諮詢

1、諮詢機構: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2、諮詢電話:010-85238995

特此公告。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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