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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關於信用卡業務新規定你知道幾點,這裡淺析你且聽

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於2017年1月1日起實行。 據瞭解, 新規中對信用卡透支取現利率、違約金、預借現金等業務作出了調整。 今後, 持卡人在刷卡時、還款時要注意區別。 這裡就對新規做一些淺析。

一、利率標準

從2017年1月1日起, 透支的利率的標準變啦!之前的標準的是:透支利率按照日利率的萬分之五收取。 而現在的標準是:透支利率上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 下限為日利率萬分之五的0.7倍即萬分之三點五。 對於信用卡透支的計息方式、信用卡溢繳款是否計息以及計息利率的標準都是由髮卡機構自主確定, 就目前情況來看, 一些銀行對於溢繳款取出是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的。 很多人也許會問什麼是溢繳款, 溢繳款就是信用卡還款時多還的或者存在信用卡裡的的金額。

二、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

信用卡新規明確提出:持卡人透支消費享受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等,

由髮卡機構自主確定。 什麼意思呢?銀行可以根據持卡人的財力、信用、還款記錄、消費情況等方面制定適合你的免息還款期和最低還款額方案。

三、違約金和服務費用

新規明確規定, 取消信用卡滯納金, 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 髮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 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準。 表面上滯納金取消了, 其實就是被違約金取而代之, 但是還是好結果。 舉個例子說吧, 如果你的信用卡因為幾十塊錢逾期未還, 十年後, 你會發現利滾利你就需要支付好幾萬, 所以這就是滯納金的一個大弊端, 被違約金取而代之也是好的。

滯納金沒有上限, 而違約金是有上限的, 並且是一次性收取, 更不會按月複利!

另一個好消息就是超限費被取消了, 新規中是這樣規定的:髮卡機構向持卡人提供超過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 不得收取超限費。

最後需要注意的就是:銀行向你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是不能收取利息的, 這個新規中也是有明文規定的。

四、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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