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培育數位文化產業新動能——《文化部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解讀
文化部日前出臺首個專門針對數字文化產業的檔《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其中, “互聯網+文化”的新業態、新模式、新趨勢等內容, 緊扣培育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時代背景, 具有產業風向標的作用。
提出數位創意的新業態新模式新趨勢
“這個指導意見是近年來文化產業實踐的一個理論總結和提升, 吸收了在文化科技、擴大消費、產業融合等領域的經驗, 又提出了數字創意的新業態、新模式、新趨勢的展望;有技術含量,
去年12月國務院發佈的《“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 首次將數字創意產業納入其中, 成為與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端製造、綠色低碳產業並列的“十三五”時期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五大支柱之一。 在張振翼看來, 數字文化產業既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動能, 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業內人士認為, 在當前文化創作生產和消費形態愈加數位化、網路化的形勢下, 出臺推動數位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有利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勾畫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生態體系的立體框架
“這是首個在國家層面專門針對數字文化產業出臺的宏觀性、指導性政策檔, 發出了國家鼓勵數位文化產業發展的明確信號, 將形成推動數位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良好預期。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企業發展處處長馬力認為《指導意見》的最大亮點是提出“建設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生態體系”, 從培育市場主體、推進創新創業、引導集聚發展、參與國際分工合作、構建標準體系、優化市場環境等方面,
“數位文化產業以文化創意內容為核心, 依託數位技術進行創作、生產、傳播和服務, 呈現技術更迭快、生產數位化、傳播網路化、消費個性化等特點, 因此, 生態理念和創新體系的建設符合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律。 ”馬力認為, 數字文化產業具有創意性、引領性、低消耗、可持續的特點, 對轉方式、調結構、促消費、擴就業有獨特作用, 應大力培育數字文化產業。 為此, 《指導意見》在“加大數字文化產業政策保障力度”中, 就從財稅金融支援、創新服務、人才支撐、“放管服”改革、組織領導等多方面,
推進數位文化產業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動漫遊戲、網路文學、網路音樂、網路視頻等數位文化產品帶有“互聯網+文化”的融合基因, 擁有廣泛的用戶基礎。 隨著互聯網和數位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普及, 傳統文化產業向數位化轉型升級, 數字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深度融合, 不斷催生出數字文化產業的新業態、新模式。
《指導意見》一方面立足於文化部職能範圍, 對動漫、遊戲、網路文化、數位文化裝備、數位藝術展示等主要產業領域進行重點佈局和引導;另一方面基於對產業發展形勢的研判,
中國移動咪咕文化公司戰略發展總監任超特別認同《指導意見》中蘊含的“跨界融合”思維:推進數位文化產業與先進製造業、消費品工業融合發展, 與資訊業、旅遊業、廣告業、商貿流通業等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 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推動數位文化在電子商務、社交網路的應用, 與虛擬實境購物、社交電商、“粉絲”經濟等行銷新模式相結合。 提升旅遊產品開發和旅遊服務設計的文化內涵和數位化水準, 促進虛擬旅遊展示等新模式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