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於2014年4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簽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4-013。
2014年4月17日公司與印尼PT DAIRI PRIMA MINERAL 公司(以下稱:發包方)簽署了《DAIRI鉛鋅礦EPC工程承包合同》。 該合同主要是由公司作為EPC合同的主要承包商承建印尼PT DAIRI PRIMA MINERAL 公司位於印尼北蘇門答臘省的DAIRI鉛鋅礦專案, 主要包括年處理100萬噸礦石的鉛鋅開採、選礦和輔助及相關設施, 合同總價約6.32億美元。
二、變更情況
因工程範圍和付款方式等發生變化, 2017年4月28日, 公司與發包方重新簽署《DAIRI鉛鋅礦EPC工程承包合同》, 經雙方協商, 一致同意對原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 變更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總金額
原合同總金額:6.32億美元
變更為:3.47億美元
2、支付方式
原合同支付方式:信用證和TT付款
變更為:TT付款
3、開工條件
原合同開工條件:
1)預付款保函生效, 履約保函生效, 收到預付款, 收到信用證;
2)新成立的NFC印尼公司取得當地的採礦服務證。
變更為:
1)預付款保函生效, 履約保函生效, 收到預付款;
2)新成立的NFC印尼公司取得當地的採礦服務證。
4、工程範圍
原合同工程範圍:處理100萬噸礦石的鉛鋅開採、選礦和輔助及相關設施的設計工作、設備與主要材料供貨工作、井下開拓施工與安裝工作、地表輔助設施的施工與安裝工作以及精礦外運港口和部分精礦外運道路的設計與施工工作。
變更為:處理100萬噸礦石的鉛鋅開採、選礦和輔助及相關設施的設計工作、設備與主要材料供貨工作、井下開拓施工與安裝工作及地表輔助設施的施工與安裝工作。
5、生效條件
原合同生效條件:
1)中色股份在印尼成立一家具有工程承包資質的公司, 並將此合同約定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移至該公司;
2)業主與相關銀行簽署融資協定。
變更為:
1)中色股份在印尼成立一家具有工程承包資質的公司, 並將此合同約定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移至該公司。
三、變更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由於原合同尚未生效,
四、風險提示
由於海外工程承包專案受到所在國的政治形勢、經濟週期的影響, 合同的順利執行尚存在一定風險,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檔
1、《DAIRI鉛鋅礦EPC工程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國有色金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