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為新疆中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泰集團”)、烏魯木齊環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鵬公司”)所持本公司405,533,501股, 占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總股數的34.90%, 占總股本18.8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7年5月1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況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新疆國資委”)《關於烏魯木齊環鵬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新國資產權〔2016〕64號),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 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 中泰集團承諾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不轉讓所持有中泰化學的無限售流通股193,011,621股, 有限售流通股147,492,000股的限售期延長至2017年5月10日;環鵬公司承諾在2017年5月10日之前不轉讓所持有中泰化學的無限售流通股75,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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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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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中泰集團、環鵬公司嚴格履行了承諾, 在限售期限內沒有減持本公司股票的行為。
三、關於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及違規擔保情況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公司對其也不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為2017年5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數量為405,533,501股, 占公司股本總額的18.89%。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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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變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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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備查檔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資料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