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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逢連夜雨 安邦人壽保險三個月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

繼和財新互懟後, 安邦集團下屬人壽保險公司又遭遇麻煩。

保監會5月4日下發監管函, 安邦人壽保險三個月內禁止申報新的產品;安邦人壽保險部分產品規避有關監管規定, 擾亂市場秩序;安邦人壽保險應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整改。

附全文

安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 我會收到你公司報送的“安邦長壽安享5號年金保險”等產品備案材料。 經核查發現, 你公司“安邦長壽安享5號年金保險”產品設計偏離保險本源, 通過生存金返還設計形式, 將消費者所交保費大量快速返還, 把長期年金保險“長險短做”,

實際做成兩年期業務, 規避我會中短存續期產品的有關監管規定, 擾亂市場秩序。 同時, 你公司“安邦e起贏兩全保險(萬能型)”產品報備材料中的中短存續期產品董事會決議無總精算師簽字, 不符合《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第四條的規定。

根據有關規定, 現對你公司提出以下監管要求:

一、針對你公司未嚴格履行產品開發管理主體責任, 出現違反、規避監管規定等問題, 我會不予備案上述產品。 你公司應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產品。 對於已承保客戶, 你公司應做好客戶服務等後續工作。

二、自本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 禁止你公司申報新的產品。

三、你公司應高度重視產品開發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切實承擔主體責任, 嚴格按照監管政策、監管要求, 對產品開發管理工作進行整改。

我會將視你公司整改落實情況, 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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