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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網下競房價有了新操作標準 競買人看好了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報導

半島都市報5月4日訊 4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公告,對青島市土地招拍掛市場提出的“熔斷後轉網下競房價”方法,明確了操作程式。 其中提到:若只有一家競買人到現場參與商品房銷售價格競價,則土地直接以最高限價成交而不再限定商品房價格;若參與單位達到兩家或兩家以上,每個競買人只有一次報價機會,由最接近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的競買人拿地,正反差價相同情況下由報價低者拿地。

此前,4月21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土地出讓公告,將在5月11日網上拍賣高新區四宗商住用地和一宗工業用地,要求搭配出讓並設定了最高限價,同時規定:“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過最高限價後,網上土地競價中止,轉入網下競商品房銷售價格”,這是繼熔斷機制後青島土地拍賣市場出現的新方法。

5月4日,市國土資源局發佈該地塊拍賣的補充公告,其中提到了《網下現場競商品房銷售價格操作程式》,明確“所有網上拍賣報名成功參與競買、且同意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土地最高限價成交、並有意向參與商品房銷售價格競價的競買人,均可參與網下現場競商品房銷售價格報價”。 根據公告,商品房銷售價格現場限時報價,每個競買人只有一次報價機會,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效報價的視為自動放棄競買資格。

若準時到場參與競價單位僅有一家,則直接由該單位以土地最高限價成交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且本次土地拍賣不再限定商品房銷售價格,商品房銷售價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若準時到場參與競價單位達到兩家或兩家以上,則現場開始競商品房銷售價格。

若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競買人報價相同,則相同報價的競買人需再次報價,直至各競買人的報價不同為止。 最終,由最接近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的報價單位成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若報價正反差價相同且均為最接近出讓人設置的商品房銷售價格,則以報價較低的競買人成交。

公告中同時明確,“商品房銷售價格”是指拍賣出讓住宅用地上的商品住房(不包含人才公寓)的平均銷售價格,該價格最終以出讓人設置的價格為准。 網簽平均銷售價格不得高於該價格。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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