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神馬股份信披違規遭上交所通報批評

【電纜網訊】近日, 上交所在日常資訊披露監管中發現, 神馬股份在資訊披露、規範運作方面存在違規事項, 因此決定對公司及時任高管予以公開譴責及通報批評。

神馬股份信披違規遭上交所通報批評

上交所調查發現, 2015年4月25日, 神馬股份披露2014年年報, 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為148.86億, 營業成本為142.02億元。 2016年4月20日, 公司披露關於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 公司在編制2014年年報時, 未將合併報表範圍內各個主體之間的交易予以合併抵消, 導致公司2014年年報中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均虛增53.43億元, 占調整後當年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的比例分別為56%、60%。

公司年度報告主要財務資料披露不真實、不準確, 金額巨大, 情節嚴重。

上交所同時發現, 神馬股份還涉及重大關聯交易未履行相應決策程式及資訊披露義務。 神馬股份2014年、2015年年報顯示, 公司2014年和2015年通過獨立協力廠商與關聯方河南神馬尼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的原材料、產成品交易金額分別為63.8億元、48.7億元, 分別占2013年、2014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274%、188%。 上交所指出, 上述交易應當確認為關聯交易, 但是公司均未按照關聯交易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式, 也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且金額巨大。

另外, 公司201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為26.4億元, 實際發生金額為28.62億元,

超出預計金額2.2億元, 占2014年度淨資產的8.5%。 但是, 公司未及時對超出部分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上交所認為, 公司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參考指標, 公司年度報告相關內容不真實、不準確;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未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式, 也未及時披露, 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下稱“《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上交所進一步指出, 時任董事長王良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和資訊披露第一責任人, 財務總監趙運通和副總經理段文亮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 未能勤勉盡責, 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張電子主要負責科研工作和專案建設,

董事會秘書劉臻負責公司資訊披露事務, 未盡督促義務, 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上述人員的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 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 上交所對神馬股份和時任董事長王良、財務總監趙運通、副總經理段文亮予以公開譴責, 對時任董事兼總經理張電子、董事會秘書劉臻予以通報批評。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 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並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