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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證券:在大有能源定增案中涉違法被罰沒3000萬元

西南證券(600369)5月5日晚間公告, 因大有能源定增案遭行政處罰, 罰沒3000萬元。

2017年5月5日, 西南證券及大有能源(*ST大有, 600403)2012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及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李陽、呂德富、梁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稱, 西南證券在盡職調查過程中關鍵核查程式缺失, 未對青海省木裡礦區資源整合政策可能對相關目標資產帶來的風險進行揭示, 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檔存在重大遺漏;西南證券在持續督導過程中未對聚乎更一採礦權的權屬變更風險進行重點跟蹤關注, 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和2012年度持續督導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對此, 證監會擬決定:對西南證券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沒收業務收入1000萬元, 並處以200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陽、呂德富給予警告, 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梁俊給予警告, 並處以15萬元罰款。

此前2016年6月24日, 西南證券公告稱, 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職責,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西南證券表示, 截至目前, 公司經營情況正常,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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