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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用戶端3月17日電 除北京外, 另一個一線城市樓市限購也升級了!據廣州市政府網站消息,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
通知規定,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 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通知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繼續執行購房首付款比 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
此外, 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無貸款記錄的, 或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已還清的, 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未還清的, 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 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通知還要求, 嚴厲打擊“首付貸”等違規行為。 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機構、互聯網金融機構、信託投資公司等各類金融業務經營者, 不得對購房首付款發放貸款或變相發放貸款。
通知稱,
2016年10月4日, 廣州市政府曾出臺房產限購政策, 規定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連續繳納3年以上社保的限購1套住房。 (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