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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時房東違約怎麼辦?

雖然雙方約定的過戶時間尚未屆至, 但業主已經明確提出解約, 屬於根本違約。 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 客戶可以選擇繼續履行合同,

也可選擇解除合同並追究業主的違約責任。

根據以往的司法判例, 在已經網簽且客戶已經支付了首付款的情形下, 若客戶能根據需要可現金支付剩餘房款且提出繼續履行合同, 該房屋實際也能繼續交易, 那麼, 司法部門一般會判決繼續履行合同。

若客戶同意解約, 其可以要回房款並追究業主的違約責任。 客戶可以根據合同約定主張違約金, 而法院判違約方支付多少違約金, 一般會綜合考量雙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上海二手房價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關於客戶損失如何計算, 一般合同有約定的, 從其約定。

無約定雙方也不能協商確定的, 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 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


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 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 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上海二手房價格的漲跌情況等, 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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