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煤炭去產能,政府的手別伸太長!

自2016年以來, 在煤炭領域, 以“去產能”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政府調控可謂發揮充分。 通過對供給側的一系列改革, 煤炭供大於求的局面基本得到緩解,

煤企盈利水準大增。

資料統計, 截至4月26日, 有7家已經發佈一季度報和11家發佈一季度業績預報的煤企淨利潤大增。 有分析稱, 煤企今年一季度的盈利水準已經達到了“煤炭黃金十年”的平均值。

雖然政府調控對於挽救煤企於“水火之中”意義重大, 但是“有形之手”對煤市的過多干預還是引發了討論。

文丨別凡

中國能源報記者

誠然, 市場調節有其局限性。 煤炭價格持續下跌, 煤企盈利水準大幅下降, 對於煤炭主產區來說意味著太大風險, 財政收入、就業、社會穩定等都會受到極大影響。 為保證我國的能源安全和社會穩定, 政府必須適時謀劃, 對症下藥, 做好政策引導。

但是, 在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過程中,

政府的手不可伸得太長。

目前, 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的方式主要還是依靠限產等行政手段。 而市場經濟的管理, 應當以間接調控為主, 謹慎使用直接行政手段。 以行政指令去產能固然簡單痛快, 但難免存在扭曲政企關係、造成對去產能物件有失公平、調控力度難以精准、治標不治本等問題。

前段時間, 因實施276天工作日等限產措施引發煤炭價格大漲, 燃煤電廠業績大幅下滑, 煤電矛盾再次激化。 對於此事的討論尚未平息, 為應對煤價上漲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國家發改委在4月又連開兩次會議, 轉而強調穩定煤炭供應。

而對於煤炭企業來說, 優勝劣汰本是市場法則。 煤炭行業深刻變革之時亦是問題凸顯之際, 從某種意義上說,

恰是煤炭行業自我診斷、涅槃重生的過程。 而政府行政之手的過多干預有可能使這一過程放緩。

例如, 煤炭企業辦社會職能在煤炭市場行情好的時候似乎並不是個緊要問題, 但是在煤炭價格下行的過程中, 其弊端日益凸顯, 成為煤企發展包袱。

事實上, 煤企辦社會職能所潛在的政府職能缺失、政企難分、國企需改革等問題一直都在, 只是在煤市低迷時被放大出來, 引起更多關注。 在市場機制的調節之下, 面臨危機的企業自會為渡過難關而想方設法解決此類問題。 但是如果政府的行政之手過多干預煤市, 煤企受到的市場變革壓力減小, 主動剝離辦社會職能的意願就會降低。 而政府也只能再通過定目標、“下命令”的行政手段要求煤企儘快剝離辦社會職能,

使這一問題更加複雜。

合理有效的經濟制度, 是轉型期社會寶貴的稀缺資源。 政府作為經濟制度的主要建立者, 其管理經濟的方式應該依靠長期的、系統的制度改進和安排, 這比短期、頻繁出臺和調整政策要好得多。

筆者認為, 下一步, 政府應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去產能中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進而反思產能過剩的制度原因、革除其制度弊病, 建立防止產能過剩的長效機制等。

此外, 化解過剩產能的目標並不僅僅在退出煤炭過剩產能, 更應是煤炭行業脫困發展。 所以, 政府部門應加大力度支持煤炭的集中利用、清潔利用、綠色生產, 加大政策扶持、資金投入、人才培養,

引導煤炭在“減量”的同時, 實現“提質”。

煤炭去產能牽一髮而動全身, 能源轉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此複雜而長期的任務需要政府與市場的有機配合。 這其中, 政府的手別伸太長, “市場的事情市場做”, 是必須遵循的原則之一。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