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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實基金總經理趙學軍:公募基金轉向“買方代理” 更符合投資者利益

■本報記者 趙學毅

隨著養老繳費負擔越來越大, 最終第一支柱公共養老金將也面臨著越來越重的挑戰, 誰對養老負責?

5月8日, 嘉實基金總經理趙學軍在“基金服務養老金第三支柱建設”專題研討會上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他認為, 個人養老要在養老體系中承擔更重要的責任, 應建立以個人養老金帳戶為核心的第三支柱體系。 經過20年的積累, 公募基金行業應從賣方代理模式轉向買方代理模式, 同時, 公募基金應發揮公募基金產品優勢, 為個人養老金提供基礎資產池。

“打破現行養老觀念, 構築三支柱養老體系,

讓個人對自身養老承擔更重要的責任。 ”趙學軍認為, 建立以第一和第二支柱提供基本保障、以個人養老為核心的多層次養老體系, 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養老問題直接負責, 而不能主要依賴政府和企業。 明確責任、明確角色, 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第三支柱體系建設方面, 趙學軍認為, 第三支柱體系的核心是靈活高效的個人帳戶制度設計, 且建立個人養老帳戶體系是國際主流做法。 就是要讓個人參與投資決策, 進一步提高參與率, 最終促進養老金各支柱協同發展。 另外, 應該建立配套的專業顧問服務體系。

談到公募基金在養老金管理上的作用, 趙學軍表示, “基金行業經過長期發展完善, 可以在個人養老金顧問服務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

在我國未來的第三支柱投資管理中, 公募基金行業大有可為。 ”他說, 對個人養老金帳戶進行諮詢顧問, 或者授權進行直接管理, 是一種財富管理的概念。 當前財富管理行業大部分產品銷售行為都被銷售傭金所驅動, 是一種“賣方代理”的傳統商業模式;新的財富管理模式首先應該是有好的顧問服務, 不收取銷售傭金、收入全部來自投資者支付的帳戶管理費的“買方代理”模式, 才是符合投資者利益的最好制度安排。

(趙學毅)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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