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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枚標注“中國人民銀行”的流通紀念幣

大家平時可能已經注意到, 人民幣紙幣和流通的足值硬幣上一般鑄有“中國人民銀行”, 而在不足值的硬幣例如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上鑄造的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一規定是否有例外?

2003年1月, 普通紀念幣賀歲系列的龍頭品種——“羊”幣發生了一個重大變化, 羊幣上明確鑄有“中國人民銀行”, 而代替了以往普通紀念幣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 在其之後發行的普通紀念幣中, 只有賀歲系列延續這樣的標注, 其他的普通紀念幣仍然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名。

這是繼2000年實行新版別的流通硬幣後的又一個重大變化, 正式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為普通紀念硬幣的發行銀行, 意義之深遠不可小覷。 同時, 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了賀歲系列其發行的意義不在於紀念幣的重大紀念特性, 而更在於慶賀新年, 在於弘揚中國的傳統文化, 這同當今社會重視發展國學、發揚傳統文化是一脈相承的。 那麼, 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

人民幣是我國唯一合法的法定貨幣, 其印製、鑄造和發行權屬於國家。 關於這一點, 1986年1月7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具體規定:“貨幣發行必須集中統一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提出貨幣發行計畫, 報經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又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 “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

但是, 按照國際上“紙幣由國家委託中央銀行發行, 而不足值的硬幣則只允許國家鑄造發行, 以維護持幣的名義價值”這一貨幣發行的慣例, 人民幣由國家委託我國的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發行, 而硬幣則由國務院根據我國在不同年度國民經濟發展狀況和不同經濟領域內的市場貨幣流通情況,

按照“構成金屬貨幣的材質價值較長的流通時間內低於幣的面值”這一壟斷發行, 以維護其名義的價值, 並把不足值硬幣的鑄幣利益收歸國有。 因此, 在我國人民幣紙幣上均印有“中國人民銀行”行名, 標明發行機關, 同時印有國徽以象徵貨幣發行權仍屬於國家;而在硬幣上卻鑄有國徽, 雖然也由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組織發行, 但它標記著國家壟斷鑄造發行權。

可是, 自2000年10月16日起, 新版別的流通硬幣則鑄有“中國人民銀行”行名, 正式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為流通硬幣的發行銀行, 但是在普通紀念幣和貴金屬紀念幣上仍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 強調紀念幣的重大紀念特性。

相信關於硬幣上鑄有“中國人民銀行”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您已經有所瞭解了, 不妨拿出您手中的流通硬幣和紀念幣也來看看吧!

轉自:世紀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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