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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股東超200非新三板IPO障礙 審慎引進三類股東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院認為, 此次細則的出臺, 正式確認了股東200人上限並不是IPO的門檻和障礙問題。

在“《企業改制上市30問》之二十三:新三板掛牌企業IPO需要注意什麼問題?”(下稱:《企業改制上市30問》之二十三)一文中提到, 做市商為國有控股證券公司的, 應根據相關規定, 將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的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 國有股東持股數量少於應轉持股份數量的, 按實際持股數量轉持。

另外, 文章建議擬上市公司引入信託計畫、契約型基金和資產管理計畫等持股平臺為股東時,

應在考慮股權清晰和穩定性的基礎上審慎決策。 因為在IPO審核過程中, 可能會因存續期到期而造成股權變動, 影響股權穩定性。

對於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新三板公司, 文章明確可以直接申請IPO。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院對挖貝網表示, 《企業改制上市30問》之二十三實際上是就新三板掛牌擬IPO企業如何處理做市庫存股、三類股東以及200人股東人數上限是否會影響IPO這三個新三板掛牌企業最為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和說明。

因為在此之前, 已成功IPO的原新三板企業都還沒有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到目前, 這三大問題仍是處於缺少實際可操作性的狀態, 而近期擬IPO的新三板企業越來越多, 被證監會受理甚至得到回饋的新三板企業中存在上述問題的情況也越來越多。 在這個背景下, 需要相關監管部門儘快出臺應對解決方案, 此次細則的出臺, 正是監管部門進行應對的第一步。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院認為, 這其中, 三類股東以及200人股東人數上限問題是最難以操作的。 根據這個細則,

三類股東應當是新三板企業在IPO過程中需要處理的棘手問題, 但並不是實質性障礙問題。 只要在掛牌企業股權結構中, 三類股東股權清晰、穩定, 不對擬IPO掛牌企業的股權結構造成梳理上的混亂、不是擬IPO掛牌企業股權結構的不穩定因素, 仍存在成功上市轉板的機會。 但實際上, 一些擬IPO企業的三類股東還是難以做到股權清晰、穩定的基本要求, 這就需要擬IPO掛牌企業在向證監會申報上市材料之前, 首先處理好三類股東問題。

對於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問題, 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院認為, 實際上IPO取消股東最高人數的限制在國際上已是大勢所趨, 因此監管部門也順應時代要求, 作出合理化解決方案。 此次細則的出臺,

正式確認了股東200人上限並不是IPO的門檻和障礙問題。

根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統計資料, 截止目前, 共有70家股東人數超200人的企業在進行上市輔導, 有21家股東人數超200人的新三板掛牌公司已進行IPO首發申報。

進行IPO首發申報的股東超200人的新三板掛牌公司(挖貝網wabei.cn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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