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會計思 2017年5曰11日 北京 晴
美國的股市允許公司採取雙層股權制:即股票分為 A、B 兩類, 公司向外部投資人公開發行的 A 類股, 每股只有 1 票的投票權;與此同時管理層手上的 B 類股卻能投 10 票。 如果公司被出售, 這兩類股票將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權。 B 類股不公開交易, 但可以按照 1:1比例轉換成 A 類股。 這種股權結構可以讓管理層放心大膽地出擊, 不用擔心會被辭退或面臨敵意收購。
簡單說, 就是B股和A股享有同等的所有權, 但是享有不同的控制權。 那麼問題來了, B股能不能被繼承?如果不能, 意味著B股只是一種授予管理層持有普通股份而享有的額外的投票權的的增值權利,
綜上疑問, 小編認為B股不能被繼承, 否則將帶來一系列無法解釋的矛盾。 您又是如何認為的呢?
如果小編推斷是對的, 那麼還有3個推論也是成立的:
1、B股只能授予自然人, 而不能授予法人單位, 因為法人單位理論上是沒有壽命期限的。
2、那些因為管理層持有B股而被管理層控制的企業其實是暫時被管理層控制。
3、B股的超額投票權是和原持有人緊密捆綁的, 其他人無法取得超額投票權。
企業帝國繼承權之爭:“商務文化”篇 ¥23.6 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