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夥人張遠忠出席“股市e事廳——強監管下蘊育投資者教育新格局”活動。
新華網北京5月12日電(何凡)今日,
張遠忠說, 我國下一步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 其意義既是為了配合、促進監管, 也是對投資者本身微觀利益的提升和保護。 “投資者保護與教育包含著兩層含義, 首先是教育, 第二是保護。 在我看來, 當前教育比保護更重要。 ”
他表示, 通過考察美國投資者保護立法進程, 可發現投資者保護教育和金融監管是個互相互動的過程。 同時, 投資者保護教育與金融創新, 又是一個比較矛盾的過程。
張遠忠進一步說, 針對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嚴重缺乏, 必須要進行教育, 要轉變之前的剛性兌付和審核制之下無風險的概念。 加強投資者的契約意識也很重要。
至於教育工作如何分工, 他建議由證監會或者金融監管機構去做有關合法性的、法律風險的教育, 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做有關投資風險的教育。
談到投資者的保護工作, 張遠忠指出, 在目前分業監管的現狀下, 很多金融產品是交叉的,
張遠忠還建議推動相關的專業審判, 推動專業法庭建設。 他表示, 房山法院近日在北京基金小鎮設立基金業法庭, 旨在通過專業化、集約化審判方式, 便捷、高效地化解涉基金行業糾紛, 就是很好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