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不少人認為, 老子是主張搞愚民術的, 這主要源於對《老子》第三章、第六十五章的不同理解。 老子成了主張搞愚民政策的罪人, 這實在是一個冤假錯案, 應該給予糾正。
《老子·三章》:“不尚賢, 使民不爭。 不貴難得之貨, 使民不為盜。 不見可欲, 使民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也, 虛其心, 實其腹, 弱其志, 強其骨, 常使民無知無欲。 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為無為, 則無不治。 ”這段話中, “賢”, 敦本作“寶”字。 《說文》謂:“賢, 多財也。 不尚賢, 猶不尚多財”與下文“不貴難得之貨……”一樣, 皆指財物而言, 不是說不尊重有賢德的人。 “虛其心”, 民則無欲。
可見, 老子在這章裡是對現實社會中的物欲橫流和道德淪喪進行批判, 他認為, 統治者崇尚財物、炫耀富有, 是擾亂人心、造成社會動亂, 即“民爭”、“民盜”、“民亂”的根源。 因此, 要堅決杜絕。 所以, 聖人治理天下, 應該消除奸詐智慧和貪婪私心, 使民眾恢復純樸的民風, 國家才能大治。 這要求:統治者不崇尚表彰錢財富有之人, 使民眾不去攀比爭奪。 不珍愛難得的貴重奇貨, 使民眾不去偷盜。 不顯耀可貪心的欲望, 使民眾的思想不被擾亂。 因此, 聖人治理天下, 在於使人們的思想淨化純樸, 解決好民眾的溫飽,
《老子·六十五章》進一步闡發了治國要使民風返樸歸真的重要意義, 並在第十八章、第十九章中批判了儒家的“仁義”、“智慧”之“學”。 “古之善為道者, 非以明民, 將以愚之也。 民之難治, 以其智多也。 故以智治國, 國之賊;不以智治國, 國之福。 知之兩者, 亦稽式。 恒知稽式, 是謂玄德”。 老子在《六十五章》中的旨意, 乃闡述“無為”治國的方針政策問題, 他提倡用誠樸、自然的“道”的內容對民眾進行“德育”, 則國泰民安。
老子是否主張搞愚民政策, 關鍵是如何理解“古之善為道者,
所以, 老子的“愚之”, 根本不是搞愚民政策的意思, 而是主張去除奸智, 提倡誠樸。 老子認為, 由於統治者以智治國, 而民眾巧以應付,
由上可見, 老子完全是針對奸詐虛偽的社會風氣, 而提出對民“愚之”, 即社會回歸到誠樸純真的自然天性。 要說主張愚民術的, 孔子算是愚民政策的宣導者, 他明白無誤地宣稱:“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
此外, 另據易州龍興觀碑本《道德真經次解》本載:“非以明民, 將以娛之”。 並鄭重地宣佈:“此本與舊本雖不同, 自奉義理。 將來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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