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
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
作為網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我們
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和獨立判斷的原則, 對擬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
議審議的《關於聘請 2017 年度審計機構並決定其報酬的議案》進行了認真的事
前審查, 經對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資歷資質進行核查, 我們認為: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具備證券從業資格,
的經驗與能力, 能夠滿足公司未來財務審計工作的要求。 此次擬聘請德勤為公司
2017 年度審計機構是出於公司業務發展的考慮, 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因此,
我們同意將本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
事長根據行業標準及公司審計的實際工作情況確定其 2017 年度審計費用。
獨立董事:王蔚松、李智平、黃斯穎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