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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是考古學家,後人缺錢挖祖墳沒曾想機關重重,驚動考古界

呂大臨不虧是考古專家, 連設置了兩個假墓, 成功躲開不肖子孫盜墓。

今天我們所說的這個家族, 可以說比三蘇更加牛叉。

三蘇指北宋散文家蘇洵(號老泉,

字明允)和他的兒子蘇軾(字子瞻, 號東坡居士, 世人稱為蘇東坡)、蘇轍( 字子由, 自號潁濱遺老。 1039~1112) 。 “三蘇”為唐宋八大家【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 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蘇洵是蘇軾、蘇轍的父親, 蘇軾是蘇轍的哥哥)、王安石、曾鞏。 (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中的三位。 宋仁宗嘉定初年, 蘇洵和蘇軾、蘇轍父子三人都到了東京(今河南開封市)。 由於歐陽修的賞識和推譽, 他們的文章很快著名於世。 士大夫爭相傳誦, 一時學者競相仿效。

這個墓地的歷史, 要從這個家族說起。 呂氏一門書香傳家, 世代為官。 北宋中期, 汲郡人呂通赴長安為官, 途經陝西藍田, 因見山水秀麗,

索性舉家遷往藍田喬村定居。 呂通次子呂蕡膝下六子, 一人早夭, 五子登科, 其中四人皆有盛名, 這四人是呂大忠、呂大防、呂大鈞和呂大臨, 且都被《宋史》立有傳記, 世稱“藍田四呂”。

呂大忠, 字進伯。 皇祐(1049—1054)年間考中進士, 一生為政清廉,言行誠懇大雅,著有《前議論》《輞川集》《奏議》等。 呂大忠移《石台孝經》於府學之北塘, 為西安碑林的創始者。

呂大防, 字微仲。 仁宗皇佑元年(1049年)進士。 宋哲宗元佑年間曾任宰相。 在政治、軍事方面有所作為, 而且是一位在經學、地理學、文學等方面都很有造詣的學者。 曾與其兄大忠、弟大鈞大臨共同研討《周禮》之學,並倡行《鄉約》。 著有《朝吏齋文公年譜》等。 主持刻繪了《長安圖》、《興慶宮圖》, 同時他還主持了杜甫草堂的重建。

呂大鈞, 字和叔。 嘉祐二年進士。 大鈞初學于橫渠張載,繼又卒業于二程門下, 服孝期滿後,自認“道不明,學不優,不足以仕祿位”,甘居家中講道,曾與諸兄弟率鄉人為“鄉約”。 號召鄉民:“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以正鄉俗,使關中風俗為之一變,張橫渠頌其“秦俗之化,和叔有力”;程正公亦稱其“任道擔當,風力甚勁”。

著有《四書注》《成德集》《鄉約》《鄉儀》等。 呂大鈞是北宋關中學派的代表人物, 所著《呂氏鄉約》是關中學派道德禮教的代表作。

呂大臨, 字與叔, 號芸閣, 是我國考古研究第一人, 所撰《考古圖》十卷, 是現存最早的古器物圖表。 他先後擔任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 掌管典籍的校勘、刊印和發佈。 他一生致力於學術研究, 精通《六經》, 尤其精通《三禮》。 南宋時理學集大成者朱熹說, 呂大臨的學術成就高於當時與他並稱的諸家, 程顥稱讚其學問是“深潛縝密”, 可見呂大臨學術造詣之深。

“藍田四呂”墓在解放初期尚有2.2萬平方米左右的墳園, 裡面樹木雜草叢生, 有封土15座, 墳園前有牌坊1座, 碑石7通。 農業合作化後, 墓地被墾為耕地, 牌坊碑石被毀, 僅留幾座封土堆和龜座碑石一通, 碑石上刻“藍田縣四賢爺之墓”。 1958年食堂化時, 將碑石拉回了村裡, 1966年“破四舊”, 僅存的幾座封土被平毀, 後碑石和牌坊構件散失。 “文革”後藍田縣對原墓址加以保護, 並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讓人想不到的是,呂富平這個人的祖上是北宋名士呂大臨的遠親,他們全家還擔負著一項重要任務:世代看守位於藍田縣五裡頭村村北桃樹園裡的呂氏家族墓地。“要想富,挖古墓”,他和幾個利慾薰心的人,一拍即合,於是合夥進行了盜墓。

結果在2006年1月,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接到線報並將他們抓獲,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二處五大隊成功偵破了一起文物盜竊走私案,收繳了包括西周乳丁紋銅簋在內的文物129件。其中國家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11件(組)、三級文物49件(組)。

之後,該墓地被多家媒體爭相報導,雖然藍田派有專人看守,但八個月內,該墓地仍被被盜賊光顧三次。接到公安局的通報,陝西省文物局立刻與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取得聯繫,要求派專家火速趕赴現場調查,制定保護和搶救方案。結果這墓園挖出來後,震驚考古界。2010年,陝西藍田北宋呂氏家族墓園入選“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該墓地是由27座墓葬、“門”字形圍溝、家廟遺址三大部分配套組成的整體結構。出土的眾多墓誌銘文確定了大部分墓葬主人名諱身份,以此為依據,推測出藍田呂氏家族墓地中共埋葬五代人,使用時間在北宋中、晚期的40餘年之中。出土磚、石墓誌銘二十四方、合,可瞭解北宋藍田呂氏之起源及家族延續脈絡。而墓葬中600餘件(組)隨葬品,均為墓主生前用具或物品,反映了北宋士大夫階層的精緻富足而不奢華的日常生活。其中瓷器較多,以耀州窯瓷為主,兼有定窯、建窯、景德鎮湖田窯產品;極具地域特點的驪山石製品中,豹斑石平底缽為呂氏收藏之唐代古物。

2006年7月14日,西安市檢察院以犯盜掘古墓葬罪,對被告人邱兆軍、呂富平、熊義方、丁新現提起公訴。西安中院同日立案。8月2日,西安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四名被告人及其聘請的辯護律師到庭參加了訴訟。

墓中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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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四項、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四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判邱兆軍、呂富平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熊義方、丁新現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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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人不服,表示要上訴。王蘭琪是本案的主審法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他強調了三點:一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盜掘古墓葬罪的量刑幅度,最高可到死刑。本案中的古墓,雖然只是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但起獲的文物中有三件是國家一級文物,足以說明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客觀嚴重性。二是四名被告人在實施共同犯罪中,只有分工不同,沒有主次之分。他們結夥合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實施犯罪活動中都起了主要作用,均應按主犯論處。三是本案起獲的文物,一件沒有損毀,一件沒有流失,這是群眾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及時偵破的結果,和被告人的主觀犯意之間沒有絲毫的聯繫,因此,不能成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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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讓人想不到的是,呂富平這個人的祖上是北宋名士呂大臨的遠親,他們全家還擔負著一項重要任務:世代看守位於藍田縣五裡頭村村北桃樹園裡的呂氏家族墓地。“要想富,挖古墓”,他和幾個利慾薰心的人,一拍即合,於是合夥進行了盜墓。

結果在2006年1月,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接到線報並將他們抓獲,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二處五大隊成功偵破了一起文物盜竊走私案,收繳了包括西周乳丁紋銅簋在內的文物129件。其中國家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11件(組)、三級文物49件(組)。

之後,該墓地被多家媒體爭相報導,雖然藍田派有專人看守,但八個月內,該墓地仍被被盜賊光顧三次。接到公安局的通報,陝西省文物局立刻與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取得聯繫,要求派專家火速趕赴現場調查,制定保護和搶救方案。結果這墓園挖出來後,震驚考古界。2010年,陝西藍田北宋呂氏家族墓園入選“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

該墓地是由27座墓葬、“門”字形圍溝、家廟遺址三大部分配套組成的整體結構。出土的眾多墓誌銘文確定了大部分墓葬主人名諱身份,以此為依據,推測出藍田呂氏家族墓地中共埋葬五代人,使用時間在北宋中、晚期的40餘年之中。出土磚、石墓誌銘二十四方、合,可瞭解北宋藍田呂氏之起源及家族延續脈絡。而墓葬中600餘件(組)隨葬品,均為墓主生前用具或物品,反映了北宋士大夫階層的精緻富足而不奢華的日常生活。其中瓷器較多,以耀州窯瓷為主,兼有定窯、建窯、景德鎮湖田窯產品;極具地域特點的驪山石製品中,豹斑石平底缽為呂氏收藏之唐代古物。

2006年7月14日,西安市檢察院以犯盜掘古墓葬罪,對被告人邱兆軍、呂富平、熊義方、丁新現提起公訴。西安中院同日立案。8月2日,西安中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四名被告人及其聘請的辯護律師到庭參加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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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第四項、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一、三、四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判邱兆軍、呂富平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熊義方、丁新現犯盜掘古墓葬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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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人不服,表示要上訴。王蘭琪是本案的主審法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他強調了三點:一是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盜掘古墓葬罪的量刑幅度,最高可到死刑。本案中的古墓,雖然只是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但起獲的文物中有三件是國家一級文物,足以說明被告人實施犯罪的客觀嚴重性。二是四名被告人在實施共同犯罪中,只有分工不同,沒有主次之分。他們結夥合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實施犯罪活動中都起了主要作用,均應按主犯論處。三是本案起獲的文物,一件沒有損毀,一件沒有流失,這是群眾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及時偵破的結果,和被告人的主觀犯意之間沒有絲毫的聯繫,因此,不能成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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