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是一座魅力之城。
是美食之都, 也是詩歌之都。
這裡, 是中國最具創意和活力的中心。
熱愛成都的您, 不妨拿起手中的筆, 寫一寫您心目中的成都。
今日,
成都文學院發佈《成都文學院2017年(第八屆)簽約作家“深入生活、紮根人民”文學創作招標公告》,
近日啟動成都文學院2017年“深入生活、紮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學創作招標暨第八屆簽約作家公開招聘工作。
成都文學院將按“優作優扶”原則,
給予簽約作家1至20萬的創作出版扶持。
成都文學院力求扶持圍繞“中國夢我的夢”“我愛成都”的主題創作, 將“宏大敘事”的國家夢和“具體而微”的個人夢相結合, 體現成都改革發展成就、謳歌人民美好生活的深度題材作品, 具有較高藝術性和思想性的原創文學(尤其是長篇小說)。 歡迎具有一定創作實力的作家, 尤其著名作家積極參與此次活動。
申報時間自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
其中, 此次招標的體裁及題材要求有:
簽約作品體裁要求為長篇小說(含網路文學出版、兒童文學)、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傳記文學、散文集、詩集、電影電視劇本等原創作品。
作品題材要求圍繞紅色文化、當代文化、傳統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內容, 深入挖掘成都現實、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本土優勢資源, 以金沙文化、三國文化、熊貓文化、南絲路文化、水利文化、民俗文化、客家文化、寶墩文化、公館文化、廉政文化、川菜餐飲文化等優秀傳統歷史文化資源為主題;以反映成都深入實施“一個目標、五維支撐、七大任務”“157”總體思路加快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天府新區建設、世界文化名城建設、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推動“蓉歐+”戰略取得新成效等現實題材為主,
(一)當代現實題材。 重點圍繞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 反映以“中國夢·成都篇章”為背景的現實生活, 表達人們在尋夢、追夢、圓夢過程中的深度感受, 要求人物形象鮮明, 格調高雅, 力求達到“感動中國”和凝聚中國力量的精神高度。 其中, 重點關注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天府新區建設、西部文創中心建設、世界文化名城建設、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推動“蓉歐+”戰略取得新成效等反映民生和城市科學發展等為主的現實題材,
(二)紅色文化題材。 以成都為背景, 反映壯懷激烈的革命歷史風雲, 重點關注中國共產黨建黨96周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90周年、全民族抗戰爆發80周年、抗日戰爭勝利72周年、紅軍長征勝利81周年相關的重大題材, 塑造個性鮮明, 具有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的革命者形象。
(三)歷史文化題材。 以曾經生活在成都的歷史名人、歷史文化遺跡等為線索, 挖掘獨具特色的成都故事, 傳播本土優秀傳統文化, 彰顯成都厚重悠遠、具有獨特精神風貌的歷史文化底蘊。
(四)民俗風情題材。
(五)都市情感題材。 通過表達都市生活,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反映正確的人生觀、婚戀觀, 體現成都奮發進取的城市精神。
(六)其它題材。
簽約人數
原則上, 簽約作家20名, 擬新簽約作家18名, 作品涉及長篇小說(含網路文學出版、長篇兒童文學)9部, 長篇報告文學(含長篇紀實文學、傳記文學)4部, 中短篇集(含散文集、詩歌集、故事集)5部, 電影電視劇本2部。
簽約時限
簽約作家一年一聘, 如因需要, 可連續受聘, 但必須重新申報。 2017年4月底前為報名、審核、評審時間。
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凡創作題材符合上述要求, 具有明確的創作選題及定點深入生活的計畫, 擁有一定創作實力的、尤其是中青年作家,都可參加申報。
(二)申報長篇小說類簽約作家,須寫出長篇小說的詳細提綱及創作出版計畫,字數不得少於5000字。包括小說題材、表現內容、故事線索、人物設計、結構方式、作品題旨、有何創新、寫作時間安排及已有進度等。
(三)申報其它體裁類簽約作家,須寫出創作出版計畫,包括作品體裁、題材、內容梗概、主要特色、創作進度安排、作品發表或出版安排等內容。
(四)申報作品必須在2017年內正式出版或發表。原則上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供樣書或樣刊,接受院方圖書審查。
招標程式
(一)印發招標方案及申報表,同時在媒體發佈公告,啟動招標工作。
(二)組織推薦和個人申報。
1、組織推薦。原則上每個區(市)縣文聯只能推薦3—5部。
(三)申報材料匯總後,由成都文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審議,確定符合條件的中標作品和擬聘的第八屆簽約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聯審批。
(五)成都文學院與受聘作家簽訂協定。
應聘任務
(一)簽約作家在簽約期內,須嚴格遵守協議中的各項約定,按時按質完成創作指標,並服從院方安排,積極參加院方組織的各項文學活動。
(二)簽約作家必須以“成都市文學院簽約作家”身份向成都文學院報告深入生活點位,要求為生產建設基地、村鎮社區、軍營學校等基層第一線,自行安排體驗生活時間。
(四)簽約作家必須以“成都文學院簽約作家”身份或“成都文學院特邀作家”(經院方認可的著名作家),公開出版(省級以上出版社)或發表(省級以上文學刊物)所申報作品。發表的基本標準為:小說、報告文學10萬字;兒童文學作品、散文8萬字;詩歌6萬字(詩歌按10行1000字計算);影視劇本3萬字以上。
(五)根據文學院工作需要,參加並完成下達的臨時寫作任務。
(六)文學院有權將簽約期間創作發表的作品結集為成都文學院叢書出版。
待遇是這樣的:
(一)在按時完成合約任務並經評審合格後,按照“優質優扶”原則,每人將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創作扶持:
視簽約作品品質,給予創作扶持基數為長篇小說(含網路文學出版、長篇兒童文學、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傳紀文學)每位2萬元或3萬元,中短篇集(含散文、詩歌、故事集、影視劇)每位1萬元或2萬元;12月10日前完成作品審查(專家審查、讀者網上投票和作者互評相結合),依據作品品質,劃分三檔,給予:特等扶持1名(須長篇類,寧缺勿濫,可空缺)、20萬元,一等扶持1名、10萬元,二等扶持3名、各5萬元的創作扶持資金。
同時,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反映“157”總體思路主題的現實題材作品(如長篇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經院方審定可在創作扶持基數上增補2萬元;電影電視劇本在拍播後,作者協調出品方將“成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列入聯合出品單位之一的,再給予作者2萬元扶持資金。
(二)鼓勵簽約作家與評論家、文學院(所)、出版行銷單位等聯合組織作品交流研討活動,碰撞創作靈感,提升創作水準,年內適度資助作品研討2至4次,其申報方案經院方審查同意後,可適當給予扶持經費1至2萬元/場。若作品反響強烈,文學院可推薦參評省級以上文學獎項。
(三)簽約期內,凡以簽約作家身份超額完成任務,提交2部及以上樣書(須為2017年印刷出版)的作者,院方按相關程式審定後,可按題材扶持基數10%的比例給予額外鼓勵。所簽約圖書獲得省級以上文學獎的,按市上相關政策另行獎勵。
擁有一定創作實力的、尤其是中青年作家,都可參加申報。(二)申報長篇小說類簽約作家,須寫出長篇小說的詳細提綱及創作出版計畫,字數不得少於5000字。包括小說題材、表現內容、故事線索、人物設計、結構方式、作品題旨、有何創新、寫作時間安排及已有進度等。
(三)申報其它體裁類簽約作家,須寫出創作出版計畫,包括作品體裁、題材、內容梗概、主要特色、創作進度安排、作品發表或出版安排等內容。
(四)申報作品必須在2017年內正式出版或發表。原則上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供樣書或樣刊,接受院方圖書審查。
招標程式
(一)印發招標方案及申報表,同時在媒體發佈公告,啟動招標工作。
(二)組織推薦和個人申報。
1、組織推薦。原則上每個區(市)縣文聯只能推薦3—5部。
(三)申報材料匯總後,由成都文學院組織專家進行審議,確定符合條件的中標作品和擬聘的第八屆簽約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聯審批。
(五)成都文學院與受聘作家簽訂協定。
應聘任務
(一)簽約作家在簽約期內,須嚴格遵守協議中的各項約定,按時按質完成創作指標,並服從院方安排,積極參加院方組織的各項文學活動。
(二)簽約作家必須以“成都市文學院簽約作家”身份向成都文學院報告深入生活點位,要求為生產建設基地、村鎮社區、軍營學校等基層第一線,自行安排體驗生活時間。
(四)簽約作家必須以“成都文學院簽約作家”身份或“成都文學院特邀作家”(經院方認可的著名作家),公開出版(省級以上出版社)或發表(省級以上文學刊物)所申報作品。發表的基本標準為:小說、報告文學10萬字;兒童文學作品、散文8萬字;詩歌6萬字(詩歌按10行1000字計算);影視劇本3萬字以上。
(五)根據文學院工作需要,參加並完成下達的臨時寫作任務。
(六)文學院有權將簽約期間創作發表的作品結集為成都文學院叢書出版。
待遇是這樣的:
(一)在按時完成合約任務並經評審合格後,按照“優質優扶”原則,每人將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創作扶持:
視簽約作品品質,給予創作扶持基數為長篇小說(含網路文學出版、長篇兒童文學、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傳紀文學)每位2萬元或3萬元,中短篇集(含散文、詩歌、故事集、影視劇)每位1萬元或2萬元;12月10日前完成作品審查(專家審查、讀者網上投票和作者互評相結合),依據作品品質,劃分三檔,給予:特等扶持1名(須長篇類,寧缺勿濫,可空缺)、20萬元,一等扶持1名、10萬元,二等扶持3名、各5萬元的創作扶持資金。
同時,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反映“157”總體思路主題的現實題材作品(如長篇報告文學、紀實文學等),經院方審定可在創作扶持基數上增補2萬元;電影電視劇本在拍播後,作者協調出品方將“成都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列入聯合出品單位之一的,再給予作者2萬元扶持資金。
(二)鼓勵簽約作家與評論家、文學院(所)、出版行銷單位等聯合組織作品交流研討活動,碰撞創作靈感,提升創作水準,年內適度資助作品研討2至4次,其申報方案經院方審查同意後,可適當給予扶持經費1至2萬元/場。若作品反響強烈,文學院可推薦參評省級以上文學獎項。
(三)簽約期內,凡以簽約作家身份超額完成任務,提交2部及以上樣書(須為2017年印刷出版)的作者,院方按相關程式審定後,可按題材扶持基數10%的比例給予額外鼓勵。所簽約圖書獲得省級以上文學獎的,按市上相關政策另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