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創業板定增新規落地 “一年期定增無鎖定”成歷史

金融界網站訊最近兩日, 3家創業板公司的公告對定增限售期進行調整, 讓近日紛傳的創新板定增新規成為既成事實---即創業板“市價定增、不限售”的規定被打破。 這一規則與主機板、中小板保持一致。 不過, 目前證監會尚未以成文的形式發佈這一創業板定增新規。

3月16日晚, 創業板上市公司綠盟科技(300369,買入)公告調整定增限售期。

調整前: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 特定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1)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 或者發行價格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但不低於百分之九十的, 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結束後按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調整後:本次非公開發行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

同樣對限售期進行公告的還有創業板上市公司長榮股份(300195,買入)、東方日升(300118,買入)。

這意味著, 創業板“市價定增、不限售”的規定被打破,

即使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也必須有12個月的鎖定期。

2016年, 創業板共進行了約200起定增, 其中採用市價定增(包括重組募集配套資金)的約23起, 今年初以來, 有約6家創業板公司採用了市價發行方式。 業內人士稱, 在創業板實施定增新規後, 預計溢價定增數量幾乎不會再有。

對於創業板公司來說, 定增無鎖定期本是一個制度紅利, 可以使公司更容易融到資金。 但在, 曾經的制度紅利, 卻變成了套利的“制度漏洞”。

著名財經評論家皮海洲表示, 在之前的實踐中, 有創業板上市公司出臺利好配合參與定增的投資者套現, 市價定增同樣成為上市公司與特定物件之間的一種交易。 如某市價定增公司,

在定增股上市之時, 推出10轉增20股的高送轉預案, 刺激股價大漲30%以上, 由於無鎖定期, 參與市價定增的特定物件因此獲得短線套利的機會。

因此, 皮海洲認為, 創業板定增新規實施後, 市價增發股份鎖定期的設置有利於促使機構投資者樹立價值投資理念, 如此一來, 那些基本面不佳的公司進行再融資也就面臨重重困難。 成長性看好的優質公司, 將會更加成為機構投資者眼中的香餑餑。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