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一直是一個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千古難題。 這個難題解決不好, 也許會把一個和睦的家庭鬧的四分五裂。 今天, 我們就來好好討論下, 房產證上到底應該寫誰的名字呢?
1、寫“准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買房時候, 如果房產證上寫了即將成為夫妻的名字, 這套房子就是屬於他們二人的共同財產。 成功領證後, 如果房子有貸款, 那麼兩個人就一起還債把!如果是父母幫忙解決的房子的首付, 如果沒有任何字據作證, 那麼就算是父母的贈與, 如果以後你們兩個離婚來了, 父母的錢將不會得到保護。 如果兩個人還沒有還清貸款就離婚了, 但是雙方兩個人還是有義務一起承擔貸款。
2、寫男女一方的名字
如果房子是由女方家裡出錢買的房, 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開。 這個房子是完全屬於女方的財產, 男方沒有一毛錢的財產。
3、准夫妻及其雙方的父母名字都寫上
這個問題完全可以忽視的, 因為一張房產證上寫不下這麼多個人的名字的, 但是呢, 購房合同是寫幾個人名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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