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的母親覃美金, 現在每個月20萬的生活費都不夠, 為了一次性取得梅豔芳的遺產打了多次官司, 但是梅豔芳的遺書在, 官司被判終極敗訴, 因為欠下巨額的訴訟費, 梅媽在2012年宣告破產, 去年4月份才解除, 但是近期梅媽母親竟然再遭2名管理財務的會計師申請破產, 訴訟將在5月10日正式審理。
梅豔芳在2003年的時候因為宮頸癌去世, 留下巨額財產, 但是為什麼梅母會窮困潦倒到這樣的地步呢?原因是梅豔芳省錢怕母親亂花錢, 所以為這個事情特地成立信託基金, 每個月提供7萬港幣(約6.2萬人民幣), 的生活費供梅母使用。 梅豔芳自小家境拮据, 五歲就開始登臺演出, 後來憑藉自己不朽的實力迅速在歌壇走紅, 也成為了香港樂壇舉足輕重的人物。
梅豔芳在制訂遺囑時, 因和老母還有哥哥關係不好, 而且母親嗜賭成性, 對於資金的管理也分配不當, 但是還是希望母親接下來的日子過的不那麼艱辛, 所以成立信託基金以每個月7萬港幣的生活費來支配, 梅母並不滿足, 在宣告破產後竟然以拍賣梅豔芳的內衣來撈金。
梅豔芳省錢留下的多處房產現在已升值上億元, 在去年敗訴後, 梅母的生活費增至為20萬, , 但是在梅豔芳哥哥的慫恿下, 在敗訴之後仍然在香港中環鬧市抗議。
對於把女兒當成搖錢樹這種行為許多粉絲表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