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和藝人如何達成合作?
根據卓偉爆料:企業主動找像他們這樣的中間經紀公司, 企業付給明星費用, 中間公司由此獲得經紀費用。
陳先生爆料, 這次麥吉麗找了20多個藝人來發廣告,
陳先生表示, 一般簽合同之後就會將報酬全額打給明星, 大多時候錢會轉給明星經紀人, 但有時也會轉到明星自己的帳戶。
【如何做廣告明星自己定】
陳先生稱, 這次麥吉麗的代言, 有幾個明星就是不經意地表現產品, 可能考慮到有代言的嫌疑;也有的明星無所謂, 不怕被說做廣告;也有的是客戶要求, 要求將產品拿在手中。
【代言產品明星自己不會試用】
陳先生稱, 麥吉麗請了20多個藝人, 他經手的有六七個藝人, 還有最近的劉嘉玲, 上個月的袁詠儀, 雖然不是他經手的, 但都是沒有用過產品的。
麥吉麗請多位藝人代言↓↓
陳先生表示, 相關法律規定, 明星代言要先試用, 但實際上都很少履行。 明星如果代言的是跨國品牌、知名度高的品牌, 不用無所謂, 但小企業請明星, 就是為了招商, 用明星代言來拉經銷商。
陳先生稱, 尤其化妝品不會試用, 實際功效都是宣傳出來的。 這些國內小品牌的成本很低, 都是暴利, 有沒有傷害很難說, 要看質檢, 但小地方檢測質保可以自己買, 合不合格, 都不知道。
陳先生表示明星代言要有責任感, 打幾個字都能收幾十萬, 都在消費自己的粉絲, 實際上就是誤導消費者, 粉絲以為明星在用這個產品, 但你沒有用, 他們花大價錢去買, 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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