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32 證券簡稱:恒星科技 公告編號:201702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發生增加、否決或變更議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3、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需進行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二、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出席會議股東總體情況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7年3月1日以公告形式發出通知, 並於2017年3月7日以公告形式發出《關於增加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暨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補充通知》。
2、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現場會議由董事長謝曉博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監事、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3、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4人, 代表有表決權股份485,784,571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38.6533%,其中出席現場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2名, 代表有表決權股份485,769,171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38.6521%;參加網路投票的股東共2名, 代表有表決權股份15,400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0.0012%。
(二)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及代理人共4名, 代表公司股份32,811,105股, 占公司總股份的2.6107%。 其中, 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為2人,
三、會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 並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關於擬變更募集資金專案實施地及生產工藝的議案》;
贊成股份485,784,571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之100%;反對股份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之0%;棄權股份0股。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投資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股東;2、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不超過上市公司5%股份的股東。 )同意股份數為32,811,105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100%;反對股份0股;棄權股份0股。
(二)審議《關於籌畫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的議案》;
贊成股份485,782,671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之99.9996%;反對股份1,900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之0.0004%;棄權股份0股。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鄧鴻成律師、嚴磊律師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 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和會議審議表決程式均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會議備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關於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18日
證券代碼:002132 證券簡稱:恒星科技 公告編號:2017027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籌畫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畫購買資產事項,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 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 公司股票(證券簡稱:恒星科技;證券代碼:002132)自2016年12月20日13:00開市起停牌, 並於2017年1月4日起轉入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
因公司無法在2017年3月20日前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 公司擬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的權益,經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開市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時間自停牌首日起累計不超過6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3月18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026、2017027)。
停牌期間,公司爭取早日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檔》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並承諾如公司未能在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將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並複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未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畫重大資產重組;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畫重大資產重組。
繼續停牌期間,公司將繼續協調各方共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各項工作。公司及交易對方將儘快落實、確定具體的交易方案,履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需的內外部決策程式,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的資訊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准。
公司本次籌畫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8日
公司擬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為保護廣大投資者的權益,經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開市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時間自停牌首日起累計不超過6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3月18日披露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026、2017027)。停牌期間,公司爭取早日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檔》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並承諾如公司未能在2017年6月20日前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將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並複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未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畫重大資產重組;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佈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畫重大資產重組。
繼續停牌期間,公司將繼續協調各方共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各項工作。公司及交易對方將儘快落實、確定具體的交易方案,履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所需的內外部決策程式,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公告。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的資訊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准。
公司本次籌畫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