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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6年年報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於對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報的問詢函》(中小板年報問詢函【2017】第 113 號)後, 會同公司審計機構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相關問題進一步認真核查, 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1、報告期內, 你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1,103.87萬元, 同比增長118.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2.5億元, 同比增長952.6%。

請說明淨利潤與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變動不匹配的主要原因。

公司回復:

2、2015年, 你公司將所持北京城市之光園林工程有限責任公司30%股權轉讓給你公司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偉倫投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你公司已收到偉倫投資33,493.51 萬元的全額股權轉讓款及因延期支付的利息409.65萬元, 辦理完成工商變更手續, 並在2016年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195萬元。 請你公司說明該項股權轉讓價款的實際收款進度與合同約定是否相符、相關審批程式及資訊披露的充分性、與該項股權轉讓相關的會計處理的具體情況及合規性、控股股東延期支付收購轉讓款是否屬於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並請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是否對關聯方交易和資金往來執行了充分、適當的審計程式進行說明。

(1)說明該項股權轉讓價款的實際收款進度與合同約定是否相符、相關審批程式及資訊披露的充分性。

公司回復:

公司向偉倫投資轉讓持有的北京城市之光園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城市之光”)30%的股權於2015年4月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會議、2015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 轉讓價款總額為33,493.51萬元, 協議約定, 偉倫投資在協議簽訂生效後的10天內支付現金10,000萬元, 在股權完成交割後的60天內支付7,000萬元, 在2015年10月底前支付10,000萬元, 在2015年12月底前支付餘款。

截止2015年末, 公司已收到偉倫投資支付的部分股權轉讓款12,368.38萬元, 由於城市之光及其管理層股東不配合,

城市之光股權未能過戶給偉倫投資, 偉倫投資無法有效對城市之光行使股東權力並獲取收益。 經公司2015年9月28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和2015年12月30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 同意偉倫投資延期至2016年6月底前付清剩餘股權轉讓款, 同時公司按照同期銀行一年期借款利率上浮20%向偉倫投資收取自2016年1月1日至付款日期間的利息。

2016年, 經與城市之光管理層股東反復溝通, 城市之光方願意配合股權過戶, 2016年6月城市之光股權完成了過戶手續並交割至偉倫投資, 偉倫投資亦於2016年6月支付了全部股權轉讓款, 並向公司支付了2016年1月1日至付款期間利息409.65萬元。

在完成城市之光股權交割給偉倫投資前,

偉倫投資已按照股權轉讓協定支付了股權轉讓款12,368.38萬元, 超過協定約定的10,000萬元。 在2015年底之前, 由於城市之光及其管理層股東不配合, 造成城市之光股權未能及時過戶給偉倫投資, 導致偉倫投資在2015年底之前未能支付剩餘股權轉讓款。 後經多方溝通及協商並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同意調整偉倫投資付款時間並加收自2016年1月1日至付款日期間利息。 2016年6月股權完成過戶手續並交割至偉倫投資時, 偉倫投資及時支付了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應利息。

綜上所述, 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給偉倫投資、調整付款時間及加收利息等行為均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式, 並及時進行了公告,

偉倫投資也按照股權轉讓協定、調整後的付款進度及時支付了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應利息。

(2)宏達新材轉讓城市之光股權會計處理情況及合規性

公司回復:

2015年年報中, 由於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未能完全滿足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即:一般條件下, 對於股權轉讓, 只有當保護相關各方權益的所有條件均能滿足時才能終止確認, 這些條件通常包括:“出售協議已獲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批准通過;與購買方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已取得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企業已不能再從所持的股權中獲得利益和承擔風險等”。 因此公司將持有城市之光的股權列入“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中進行列報, 對於部分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暫時列報在負債(其他應付款-預收股權轉讓款)中。

2016年6月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完成了過戶交割手續,並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關利息,滿足了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在2016年年報中轉銷了城市之光股權並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195萬元,同時按照約定確認了利息收入409.65萬元。

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3)控股股東延期支付收購轉讓款是否屬於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公司回復:

2015年年報中,鑒於城市之光及管理層股東未配合進行股權交割的原因,公司轉讓持有城市之光股權給控股股東偉倫投資尚未滿足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公司對於持有城市之光的股權這一金融資產也未從資產負債表中進行轉銷,針對部分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在2015年年報中暫列為負債(其他應付款-預收股權轉讓款)處理,剩餘未收到的股權轉讓款也未作為應收控股股東債權進行確認。

2016年年報中,鑒於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完成了過戶交割手續,並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關利息,滿足了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轉銷了城市之光股權並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195萬元,同時按照約定確認了利息收入409.65萬元

《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文):“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中,應當嚴格限制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為其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3、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4、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5、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證上〔2014〕378號規定“18.1(二十三)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指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墊付的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費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償還債務而支付的資金;有償或者無償、直接或者間接拆借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資金;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承擔擔保責任而形成的債權;其他在沒有商品和勞務對價情況下提供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使用的資金或者證券監管機構認定的其他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比照上述文件,控股股東因城市之光及其管理層股東未配合股權交割,造成延期支付收購轉讓款,不屬於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公司審計機構已就該事項及審計程式出具了專項說明。

3、你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2.26億元,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3.2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31.83萬元,占全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202.18%。請結合公司銷售模式、歷史情況及同行業情況,說明你公司銷售是否存在週期性,收入確認的具體政策、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及跨期轉結成本費用等情形,並對比分析第四季度業績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你公司在“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中披露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與“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部分中的披露資料不一致,請進行核實並更正。

公司回復:

2016年四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31.83萬元,主要原因為營業收入和毛利額大幅度增加: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2.26億元,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3.23%。

公司是唯一一家以矽橡膠為主業的國內上市公司,與其他上市公司無可比性。

公司產品矽橡膠應用廣泛,沒有明顯的季節性。

矽橡膠生膠與主要材料DMC價格走勢圖

2016年矽橡膠行情大幅波動。主要材料DMC價格上半年價格逐級下跌,2016年7月價格創造歷史最低,比2016年1月價格下跌10.24%,然後反轉到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29.09%。公司矽橡膠價格也隨之大幅波動,2016年7月生膠平均售價比2016年1月下跌7.72%,然後反轉到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38.13%,比DMC價格漲幅多9個百分點,產品售價漲價幅度大於材料漲價幅度。加之材料採用先進先出法計價,毛利率變動具有滯後性,2016年一季度需要消化年初庫存的高成本,毛利較低;因期初庫存單價較低2016年下半年毛利更多。2016年前三季度每季度平均實現毛利1911萬元,四季度實現毛利3160萬元,增加1249萬元。

公司收入的會計政策一貫採取下列原則:“商品銷售以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本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銷售該商品有關的收入、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具體確認時點為:①出口銷售,按出口訂單約定時間按期供貨,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後確認銷售收入。② 國內銷售,依據銷售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期供貨,由銷售部門與客戶對賬,以經客戶確認的提貨清單為依據開具發票後確認銷售收入。”

公司2015年末、2016年9月末、2016年末應收賬款淨額分別為:11033萬元、9874萬元、9009萬元。應收賬款餘額不斷減少。

前五大客戶2016年營業收入639萬元-1876萬元,合計4989萬元,僅占營業收入總額的7.31%。應收賬款前五位元的客戶2016年末應收賬款餘額347萬元-695萬元,合計2377萬元,占應收賬款總額的18.69%。

公司經自查不存在跨期確認收入的問題。費用分析詳見以下第四項目說明,不存在跨期確認費用的情況。

公司在2016年年報披露“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中各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1,966,328.30/1,290,390.91/-2,622,469.94/14,367,120.54元。經核對,應為-1,996,328.38/-3,881,971.38/-12,719,371.40/1,523,296.10元(三季度虧損較多的原因為:全年計提壞賬準備1836萬元中三季度提取1409萬元),公司將公告更正資料,吸取教訓今後避免類似事情發生。

4、報告期內,你公司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分別為2,457.58萬元、5,864.08萬元和25.38萬元,分別比上年同期減少3.71%、28.74%和95.9%,請說明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大幅減少的具體原因。

公司回復:

(1)銷售費用

2016年銷售費用2,457.58萬元,比2015年2,552.14萬元減少94.56萬元。主要原因為:因壓縮業務人員,減少職工薪酬91.11萬元。

(2)管理費用

2016年管理費用5,864.08萬元,比2015年8,228.68萬元減少2,364.60萬元,主要原因為:①2015年與分眾傳媒重組,仲介機構服務費較多。2016年仲介機構服務費比2015年減少1762.20萬元。②2016年“管理費用”項下的“稅金”子項重分類到“稅金及附加”項目,減少517.25萬元。③其他項目減少85.15萬元。

(3)財務費用

2016年財務費用25.38萬元,比2015年618.94萬元,減少593.56萬元,主要原因為:①2016年1月歸還全部銀行借款,2016年借款利息發生1.75萬元,比2015年減少691.37萬元。②2016年匯兌損失-3.76萬元,比2015年增加88.16萬元。③手續費等因素增加9.65萬元。

5、報告期末,你公司的預付帳款餘額為4034.54萬元,較2016年增長299%,其中一年以內的預付款項期末餘額為3968.51萬元,較2016年增長662%。請結合行業情況、公司經營情況和採購模式,說明你公司預付帳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復:

如上述第三條回復所述,從2016年7月開始,公司主要材料DMC大幅度上漲,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29.09%,且在2017年3月末價格又比2016年末價格上漲14.75%。我公司利用資金充裕的優勢增加預付貨款以鎖定DMC價格風險,因此,公司預付帳款2016年末餘額比2015年末增加3023萬元是完全合理的。

6、報告期末,你公司的存貨帳面價值為6722.17萬元,較2016年末減少31%,且期末你公司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請說明存貨餘額同比變動的原因,並結合存貨構成、原材料和產品價格等,說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如上面第三條回復所述,從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公司主要材料DMC和主要產品矽橡膠價格大幅度上漲,且產品漲價幅度大於原材料漲價幅度,產品供不應求,因此本期存貨庫存下降3075萬元。第四季度產品毛利率14.18%,不存在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情況。且公司加強存貨管理,及時清理呆滯存貨,年末存貨不存在損毀等影響存貨價值的情況。因此,本期不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7、報告期末,你公司的應收賬款帳面餘額為1.27億元,計提壞賬準備3,701.53萬元,計提比例為29.12%;2015年末,你公司的應收賬款帳面餘額為1.31億元,計提壞賬準備2,116.94萬元,計提比例為16.1%。請結合你公司應收賬款信用政策、收入確認政策等因素,分析並說明本報告期你公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較2015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復:

公司2016年利用矽橡膠市場供不應求的有利時機,收緊應收賬款信用政策,壓縮應收賬款439萬元。收入確認如上面第三條回復所述,會計政策保持了一貫性。

2016年應收賬款分類表

公司本期進行應收賬款測試時發現:(1)客戶江蘇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末有5條失信資訊,且該公司未正常生產經營,公司通過司法訴訟調解後仍無法收到款,因此對其應收賬款3,703,680.00元全額計提壞賬準備。(2)子公司新東方科技公司的東莞市好來電子有限公司等24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3,884,421.49元;子公司漣水新寶公司的杭州索夫特化工有限公司等25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1,988,175.50元;母公司的慈溪市天帥電器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1,110,619.79元。上述客戶本期信用記錄變差,通過訴訟仍無法收回或無財產可執行,回收貨款困難,全額提取壞賬準備合計6,983,216.78元。(3)對其他測試無減值跡象的應收賬款,本期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5,159,082.89元。

因此,本期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15,845,979.67元,公允合理。

8、報告期末,你公司因與江蘇宏華新材料有限公司訴訟事項,對該公司的其他應收款期末帳面餘額為2750.42萬元,賬齡為“四至五年”,已經計提壞賬準備1,375.21萬元。請結合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報告期內款項收回的情況,說明你公司對該項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是否充分,並請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上述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充分性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回復:

應收江蘇宏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宏華”)的2,750.42萬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賬齡為“四至五年”,已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1,375.21萬元,計提比例為50%。

2014年公司起訴後,雙方達成調解,約定江蘇巨集華以產品分期歸還欠款,由於江蘇巨集華系化工企業,在投產前辦理相關環保、安全及消防手續時間較長,加上近年來化工行業行情較差,江蘇巨集華未能按照調解協定履約。考慮到江蘇宏華註冊資本3,000萬元,徐州美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該債務提供2,000萬元擔保,自然人陳龍提供了全額擔保;且隨著行情的好轉,2017年2月開始,江蘇宏華已開始向公司供應乙環產品,並以產品扣抵所欠債務,經諮詢公司法律顧問律師,並參照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因此判斷按照賬齡計提1,375.21萬元壞賬準備是謹慎合理的。

綜上所述,對於賬齡較長的江蘇宏華欠款,我們結合資產負債表日後供貨情況及公司法律顧問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進行了綜合分析和判斷,我們認為,公司按照既定的壞賬準備計提政策對江蘇宏華債權納入信用風險組合按照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充分合理。

公司審計機構對該事項出具了專項說明。

9、你公司於2013年將子公司江蘇利洪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利洪”)的矽氧烷資產出售給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化工”),請說明如下事項:

(1)報告期末,你公司對江南化工的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79.7萬元,請說明資產出售款項回收情況和未來收款計畫(如有),並說明報告期末對該款項計提的壞賬準備是否充分;

公司回復:

公司資產出售款的回收,系根據資產移交和過戶的進度,分期收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轉讓範圍內的實物移交已經完成,房產、土地和設備過戶已完成,倉庫物資定價及預付款的移交尚未完成,公司累計已收資產轉讓款55,025.41萬元。報告期末,公司對江南化工的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79.70萬元,系本期公司因繼續履行預付款項的在建設備款,供應商向利洪開票結算,利洪再向江南化工開票結算增加所致,賬齡在“一年以內”, 江南化工是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H600596)的子公司,資信良好,報告期末公司對該款項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充分合理。

(2)報告期末,你公司將擬轉讓矽氧烷資產相關的“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作為“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帳面價值為4357.82萬元。請說明該資產未來的轉讓計畫和收款安排,並說明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是否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公司回復:

報告期末,公司擬轉讓矽氧烷資產 “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系公司需繼續履行相關合同尚處於安裝調試階段未進行最終結算驗收的在建設備。上述作為“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 的“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價款4,357.82萬元已得到江南化工認可確認,因此公司無需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公司在履行完相關合同且建造完後再移交給江南化工一併進行結算。

(3)報告期內,江蘇利洪無營業收入,淨虧損1810.36萬元,請說明你公司對江蘇利洪的後續安排,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轉讓安排和人員安置計畫,並結合該項資產歷次資產減值的計提情況說明報告期末減值準備是否充分,同時,請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回復:

報告期內,江蘇利洪無營業收入,淨虧損1,810.36萬元,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優利德(江蘇)化工有限公司訴江蘇利洪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撤銷了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二審公司勝訴判決,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向優利德(江蘇)化工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二是與矽氧烷有關的生產裝置移交給江南化工後,在清理生產裝置及場地上存在的副產物漿渣等危險品過程中,公司承擔了漿渣等危險品處理費用348.20萬元;三是公司應收賬齡在2-3年的客戶江蘇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貨款370.38萬元經訴訟調解後對方仍無力履約,預付給供應商鹽城嘉德矽化學有限公司199.90萬元因賬齡長且對方經營不善無力履約,公司針對上述兩單位按照個別認定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在原有計提壞賬準備的基礎上增加計提了壞賬準備396.25萬元;四是處置長期資產及清理無法收回的債權形成損失431.71萬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蘇利洪人員在2013年已經全部安置完畢,轉讓給江南化工範圍內的房產、土地及設備等實物資產均已辦理了產權過戶和資產交割,並相應辦理了貨款結算手續,轉讓給江南化工庫存物資定價結算、在安裝設備及預付款的移交工作尚未完成。截止2016年末,江蘇利洪現有資產主要為應收江南化工已轉讓資產並已辦理了貨款結算應收轉讓尾款,以及擬轉讓給江南化工的庫存物資、在安裝設備和繼續履行合同預付款等,公司對各項資產已進行了單項測試,減值準備計提充分。公司將加快推進擬轉讓庫存物資、預付款及在安裝設備的建造移交和結算工作。

公司年審會計師已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0、報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應收款項期末餘額中存在職工備用金1579.18萬元。請你公司請說明職工備用金的具體用途、是否與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相關,是否存在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公司回復:

公司2016年職工備用金1579.18萬元主要為業務人員借款。公司矽橡膠業務的特點為客戶數量多且較分散,各客戶銷售金額較小,需要數量較多的業務人員去各市場開拓業務,因此借金額不等的備用金是符合公司業務模式的。

公司2012年5月制訂《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管理制度》,並在各部門和各分子公司嚴格執行。審計部將檢查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的財務資助和防範控股股東佔用資金,作為內部審計監督的重點工作內容。公司審計機構在年報審計過程中,對財務資助和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也作為核查重點。

經再次自查,公司不存在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資金佔用情形。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對於部分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暫時列報在負債(其他應付款-預收股權轉讓款)中。

2016年6月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完成了過戶交割手續,並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關利息,滿足了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在2016年年報中轉銷了城市之光股權並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195萬元,同時按照約定確認了利息收入409.65萬元。

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3)控股股東延期支付收購轉讓款是否屬於對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公司回復:

2015年年報中,鑒於城市之光及管理層股東未配合進行股權交割的原因,公司轉讓持有城市之光股權給控股股東偉倫投資尚未滿足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公司對於持有城市之光的股權這一金融資產也未從資產負債表中進行轉銷,針對部分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在2015年年報中暫列為負債(其他應付款-預收股權轉讓款)處理,剩餘未收到的股權轉讓款也未作為應收控股股東債權進行確認。

2016年年報中,鑒於公司轉讓城市之光股權完成了過戶交割手續,並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及相關利息,滿足了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因此轉銷了城市之光股權並確認股權轉讓收益1,195萬元,同時按照約定確認了利息收入409.65萬元

《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文):“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發生的經營性資金往來中,應當嚴格限制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不得要求上市公司為其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3、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4、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5、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證上〔2014〕378號規定“18.1(二十三)向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指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墊付的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費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償還債務而支付的資金;有償或者無償、直接或者間接拆借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的資金;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承擔擔保責任而形成的債權;其他在沒有商品和勞務對價情況下提供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使用的資金或者證券監管機構認定的其他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比照上述文件,控股股東因城市之光及其管理層股東未配合股權交割,造成延期支付收購轉讓款,不屬於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公司審計機構已就該事項及審計程式出具了專項說明。

3、你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2.26億元,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3.2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31.83萬元,占全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202.18%。請結合公司銷售模式、歷史情況及同行業情況,說明你公司銷售是否存在週期性,收入確認的具體政策、是否存在跨期確認收入及跨期轉結成本費用等情形,並對比分析第四季度業績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此外,你公司在“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中披露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與“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部分中的披露資料不一致,請進行核實並更正。

公司回復:

2016年四季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31.83萬元,主要原因為營業收入和毛利額大幅度增加:

公司2016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2.26億元,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3.23%。

公司是唯一一家以矽橡膠為主業的國內上市公司,與其他上市公司無可比性。

公司產品矽橡膠應用廣泛,沒有明顯的季節性。

矽橡膠生膠與主要材料DMC價格走勢圖

2016年矽橡膠行情大幅波動。主要材料DMC價格上半年價格逐級下跌,2016年7月價格創造歷史最低,比2016年1月價格下跌10.24%,然後反轉到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29.09%。公司矽橡膠價格也隨之大幅波動,2016年7月生膠平均售價比2016年1月下跌7.72%,然後反轉到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38.13%,比DMC價格漲幅多9個百分點,產品售價漲價幅度大於材料漲價幅度。加之材料採用先進先出法計價,毛利率變動具有滯後性,2016年一季度需要消化年初庫存的高成本,毛利較低;因期初庫存單價較低2016年下半年毛利更多。2016年前三季度每季度平均實現毛利1911萬元,四季度實現毛利3160萬元,增加1249萬元。

公司收入的會計政策一貫採取下列原則:“商品銷售以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本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本公司,銷售該商品有關的收入、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具體確認時點為:①出口銷售,按出口訂單約定時間按期供貨,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後確認銷售收入。② 國內銷售,依據銷售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期供貨,由銷售部門與客戶對賬,以經客戶確認的提貨清單為依據開具發票後確認銷售收入。”

公司2015年末、2016年9月末、2016年末應收賬款淨額分別為:11033萬元、9874萬元、9009萬元。應收賬款餘額不斷減少。

前五大客戶2016年營業收入639萬元-1876萬元,合計4989萬元,僅占營業收入總額的7.31%。應收賬款前五位元的客戶2016年末應收賬款餘額347萬元-695萬元,合計2377萬元,占應收賬款總額的18.69%。

公司經自查不存在跨期確認收入的問題。費用分析詳見以下第四項目說明,不存在跨期確認費用的情況。

公司在2016年年報披露“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中各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為-1,966,328.30/1,290,390.91/-2,622,469.94/14,367,120.54元。經核對,應為-1,996,328.38/-3,881,971.38/-12,719,371.40/1,523,296.10元(三季度虧損較多的原因為:全年計提壞賬準備1836萬元中三季度提取1409萬元),公司將公告更正資料,吸取教訓今後避免類似事情發生。

4、報告期內,你公司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分別為2,457.58萬元、5,864.08萬元和25.38萬元,分別比上年同期減少3.71%、28.74%和95.9%,請說明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大幅減少的具體原因。

公司回復:

(1)銷售費用

2016年銷售費用2,457.58萬元,比2015年2,552.14萬元減少94.56萬元。主要原因為:因壓縮業務人員,減少職工薪酬91.11萬元。

(2)管理費用

2016年管理費用5,864.08萬元,比2015年8,228.68萬元減少2,364.60萬元,主要原因為:①2015年與分眾傳媒重組,仲介機構服務費較多。2016年仲介機構服務費比2015年減少1762.20萬元。②2016年“管理費用”項下的“稅金”子項重分類到“稅金及附加”項目,減少517.25萬元。③其他項目減少85.15萬元。

(3)財務費用

2016年財務費用25.38萬元,比2015年618.94萬元,減少593.56萬元,主要原因為:①2016年1月歸還全部銀行借款,2016年借款利息發生1.75萬元,比2015年減少691.37萬元。②2016年匯兌損失-3.76萬元,比2015年增加88.16萬元。③手續費等因素增加9.65萬元。

5、報告期末,你公司的預付帳款餘額為4034.54萬元,較2016年增長299%,其中一年以內的預付款項期末餘額為3968.51萬元,較2016年增長662%。請結合行業情況、公司經營情況和採購模式,說明你公司預付帳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復:

如上述第三條回復所述,從2016年7月開始,公司主要材料DMC大幅度上漲,2016年末價格比2016年7月上漲29.09%,且在2017年3月末價格又比2016年末價格上漲14.75%。我公司利用資金充裕的優勢增加預付貨款以鎖定DMC價格風險,因此,公司預付帳款2016年末餘額比2015年末增加3023萬元是完全合理的。

6、報告期末,你公司的存貨帳面價值為6722.17萬元,較2016年末減少31%,且期末你公司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請說明存貨餘額同比變動的原因,並結合存貨構成、原材料和產品價格等,說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如上面第三條回復所述,從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公司主要材料DMC和主要產品矽橡膠價格大幅度上漲,且產品漲價幅度大於原材料漲價幅度,產品供不應求,因此本期存貨庫存下降3075萬元。第四季度產品毛利率14.18%,不存在存貨成本高於可變現淨值的情況。且公司加強存貨管理,及時清理呆滯存貨,年末存貨不存在損毀等影響存貨價值的情況。因此,本期不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7、報告期末,你公司的應收賬款帳面餘額為1.27億元,計提壞賬準備3,701.53萬元,計提比例為29.12%;2015年末,你公司的應收賬款帳面餘額為1.31億元,計提壞賬準備2,116.94萬元,計提比例為16.1%。請結合你公司應收賬款信用政策、收入確認政策等因素,分析並說明本報告期你公司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較2015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復:

公司2016年利用矽橡膠市場供不應求的有利時機,收緊應收賬款信用政策,壓縮應收賬款439萬元。收入確認如上面第三條回復所述,會計政策保持了一貫性。

2016年應收賬款分類表

公司本期進行應收賬款測試時發現:(1)客戶江蘇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期末有5條失信資訊,且該公司未正常生產經營,公司通過司法訴訟調解後仍無法收到款,因此對其應收賬款3,703,680.00元全額計提壞賬準備。(2)子公司新東方科技公司的東莞市好來電子有限公司等24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3,884,421.49元;子公司漣水新寶公司的杭州索夫特化工有限公司等25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1,988,175.50元;母公司的慈溪市天帥電器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戶,應收賬款總額1,110,619.79元。上述客戶本期信用記錄變差,通過訴訟仍無法收回或無財產可執行,回收貨款困難,全額提取壞賬準備合計6,983,216.78元。(3)對其他測試無減值跡象的應收賬款,本期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5,159,082.89元。

因此,本期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15,845,979.67元,公允合理。

8、報告期末,你公司因與江蘇宏華新材料有限公司訴訟事項,對該公司的其他應收款期末帳面餘額為2750.42萬元,賬齡為“四至五年”,已經計提壞賬準備1,375.21萬元。請結合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報告期內款項收回的情況,說明你公司對該項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是否充分,並請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上述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充分性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回復:

應收江蘇宏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宏華”)的2,750.42萬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賬齡為“四至五年”,已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1,375.21萬元,計提比例為50%。

2014年公司起訴後,雙方達成調解,約定江蘇巨集華以產品分期歸還欠款,由於江蘇巨集華系化工企業,在投產前辦理相關環保、安全及消防手續時間較長,加上近年來化工行業行情較差,江蘇巨集華未能按照調解協定履約。考慮到江蘇宏華註冊資本3,000萬元,徐州美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該債務提供2,000萬元擔保,自然人陳龍提供了全額擔保;且隨著行情的好轉,2017年2月開始,江蘇宏華已開始向公司供應乙環產品,並以產品扣抵所欠債務,經諮詢公司法律顧問律師,並參照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因此判斷按照賬齡計提1,375.21萬元壞賬準備是謹慎合理的。

綜上所述,對於賬齡較長的江蘇宏華欠款,我們結合資產負債表日後供貨情況及公司法律顧問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進行了綜合分析和判斷,我們認為,公司按照既定的壞賬準備計提政策對江蘇宏華債權納入信用風險組合按照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充分合理。

公司審計機構對該事項出具了專項說明。

9、你公司於2013年將子公司江蘇利洪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利洪”)的矽氧烷資產出售給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化工”),請說明如下事項:

(1)報告期末,你公司對江南化工的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79.7萬元,請說明資產出售款項回收情況和未來收款計畫(如有),並說明報告期末對該款項計提的壞賬準備是否充分;

公司回復:

公司資產出售款的回收,系根據資產移交和過戶的進度,分期收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轉讓範圍內的實物移交已經完成,房產、土地和設備過戶已完成,倉庫物資定價及預付款的移交尚未完成,公司累計已收資產轉讓款55,025.41萬元。報告期末,公司對江南化工的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79.70萬元,系本期公司因繼續履行預付款項的在建設備款,供應商向利洪開票結算,利洪再向江南化工開票結算增加所致,賬齡在“一年以內”, 江南化工是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H600596)的子公司,資信良好,報告期末公司對該款項按照賬齡計提壞賬準備充分合理。

(2)報告期末,你公司將擬轉讓矽氧烷資產相關的“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作為“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帳面價值為4357.82萬元。請說明該資產未來的轉讓計畫和收款安排,並說明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是否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公司回復:

報告期末,公司擬轉讓矽氧烷資產 “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系公司需繼續履行相關合同尚處於安裝調試階段未進行最終結算驗收的在建設備。上述作為“劃分為持有待售的資產” 的“7萬噸/年有機矽材料專案資產”,價款4,357.82萬元已得到江南化工認可確認,因此公司無需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公司在履行完相關合同且建造完後再移交給江南化工一併進行結算。

(3)報告期內,江蘇利洪無營業收入,淨虧損1810.36萬元,請說明你公司對江蘇利洪的後續安排,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轉讓安排和人員安置計畫,並結合該項資產歷次資產減值的計提情況說明報告期末減值準備是否充分,同時,請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就上述事項發表明確意見。

公司回復:

報告期內,江蘇利洪無營業收入,淨虧損1,810.36萬元,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優利德(江蘇)化工有限公司訴江蘇利洪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撤銷了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二審公司勝訴判決,公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向優利德(江蘇)化工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500萬元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二是與矽氧烷有關的生產裝置移交給江南化工後,在清理生產裝置及場地上存在的副產物漿渣等危險品過程中,公司承擔了漿渣等危險品處理費用348.20萬元;三是公司應收賬齡在2-3年的客戶江蘇弘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貨款370.38萬元經訴訟調解後對方仍無力履約,預付給供應商鹽城嘉德矽化學有限公司199.90萬元因賬齡長且對方經營不善無力履約,公司針對上述兩單位按照個別認定全額計提了壞賬準備,在原有計提壞賬準備的基礎上增加計提了壞賬準備396.25萬元;四是處置長期資產及清理無法收回的債權形成損失431.71萬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蘇利洪人員在2013年已經全部安置完畢,轉讓給江南化工範圍內的房產、土地及設備等實物資產均已辦理了產權過戶和資產交割,並相應辦理了貨款結算手續,轉讓給江南化工庫存物資定價結算、在安裝設備及預付款的移交工作尚未完成。截止2016年末,江蘇利洪現有資產主要為應收江南化工已轉讓資產並已辦理了貨款結算應收轉讓尾款,以及擬轉讓給江南化工的庫存物資、在安裝設備和繼續履行合同預付款等,公司對各項資產已進行了單項測試,減值準備計提充分。公司將加快推進擬轉讓庫存物資、預付款及在安裝設備的建造移交和結算工作。

公司年審會計師已對該事項發表意見。

10、報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應收款項期末餘額中存在職工備用金1579.18萬元。請你公司請說明職工備用金的具體用途、是否與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相關,是否存在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公司回復:

公司2016年職工備用金1579.18萬元主要為業務人員借款。公司矽橡膠業務的特點為客戶數量多且較分散,各客戶銷售金額較小,需要數量較多的業務人員去各市場開拓業務,因此借金額不等的備用金是符合公司業務模式的。

公司2012年5月制訂《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管理制度》,並在各部門和各分子公司嚴格執行。審計部將檢查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的財務資助和防範控股股東佔用資金,作為內部審計監督的重點工作內容。公司審計機構在年報審計過程中,對財務資助和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也作為核查重點。

經再次自查,公司不存在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財務資助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直接或間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資金佔用情形。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宏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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