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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使用公積金更方便了!下週一開始銀行就能辦!

精彩內容

據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 為更好服務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 提高辦事效率,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對原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再次進行簡化, 並自2017年3月20日起, 將該辦事事項授權給各歸集業務受託銀行直接辦理。 辦理職工可直接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具體流程如下:

申請條件

職工本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租賃房屋或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租賃房屋, 職工本人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餘額。

提取時限

按年度提取, 每年度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辦理地點

(一)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房屋的, 直接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二)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與工作地不在同一屬地的, 同時在工作所在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房屋的, 按繳存區域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申請租房提取業務, 即在中心城區繳存的, 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在澄海、潮陽、潮南、南澳繳存的, 向對應的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

(三)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按繳存區域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辦理提取申請租房提取業務, 即在中心城區繳存的, 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在澄海、潮陽、潮南、南澳繳存的,

向對應的區(縣)管理部申請提取。

提取額度

(一)租住商住住房的, 按年度提取, 每一個年度只能申請提取當年度額度, 每年度最高提取額為9600元。 如多個年度沒有提取的, 也只能提取當年度額度, 不累計計算;

(二)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按年度提取, 每年度提取額按年度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夫妻雙方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年度內已實際支出的房租。 每一個年度只能申請提取當年度額度, 如多個年度沒有提取的, 也只能提取當年度額度, 不累計計算;

(三)提取後的帳戶餘額最少保留10元, 不能銷戶。

辦理要件

(一)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租賃住房的

1.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所在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名下沒房產證明原件(本證明在出具時間年度內有效);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除提供上述2點材料外, 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本、付款憑證原件及影本、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影本。

(二)職工在工作所在地租賃住房的

1.職工工作所在地所在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名下沒房產證明原件(本證明在出具時間年度內有效);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出具的職工工作地點證明原件(證明中無明確有效期的, 則該證明有效期為證明出具之日起半年內);

4.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 除提供上述2、3點材料外, 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本、付款憑證原件及影本、夫妻關係證明材料(如結婚證等)原件及影本。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的情況下, 即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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