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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股份:關於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394 證券簡稱:聯發股份 公告編號:LF2017-020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17日召開的

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

款的議案》,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託貸款事項概述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在保證經營所需資金正常使用的情況下, 利

用暫時閒置的資金, 委託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飛順紡織”)貸款620萬元人民幣, 貸款期限五年, 貸款年利率

7.108%。

此次委託貸款不構成關聯交易, 在公司董事會決策許可權範圍內, 無需提交股

東大會審議。

二、貸款方的基本情況

1、名稱: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10 日

3、住所:海安縣海安鎮永安南路 269 號

4、法定代表人:陸聖軍

5、註冊資本:50 萬元

6、經營範圍:棉布、化纖布織造、銷售;紡織品銷售;紡織機械及配件加

工、修理、銷售。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結構:陸聖軍出資 42.5 萬元, 占 85%股權;曹霞出資 7.5 萬元, 占

15%股權。

8、經營情況:截至2016年12月31日, 飛順紡織總資產294.26萬元, 淨資產

94.68萬元, 資產負債率67.83%;2016年度收入1044.70萬元, 淨利潤16.17萬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 總資產235.37萬元, 淨資產96.77萬元, 資產負債率58.89%;

2017年1-3月份, 實現收入68.80萬元, 淨利潤2.09萬元。

三、委託貸款的主要內容

1、委託貸款金額:620萬元人民幣

2、委託貸款用途:用於支付購買機器設備款

3、委託貸款期限:五年

4、委託貸款利率:年利率7.108%

5、利息支付:本項委託貸款按月結息, 每月的第20日結息

6、協議的生效:委託貸款合同經相關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並蓋章後

生效。

7、擔保措施:為規避上述風險, 由飛順紡織現有的機器設備為其貸款本金

及利息提供抵押擔保。

四、委託貸款審批及管理

公司設立調查崗、審查崗和決策崗及審計委員會審批制度, 崗位分離, 各負

其責。 證券部、財務部為調查崗, 負責貸款對象的調查和日常管理;審計部為審

查崗, 負責對貸款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審查, 對貸款整個過程的監督和核查,

並形成材料報送審計委員會審核;董事長為決策崗, 根據審計委員會報送材料最

終決定貸款可行性;董事長審核通過後報董事會。

五、委託貸款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對飛順紡織提供的委託貸款主要用於支付購買機器設備款。 飛順紡織為

本公司提供配套加工服務, 且其生產經營均在聯發色織工業園區內, 由本公司及

下屬企業提供全部公用工程服務和動力能源, 因此, 公司能夠影響其生產經營,

並能及時把握其經營動態, 同時採取由飛順紡織提供設備抵押擔保, 最大可能地

確保委託貸款資金安全。 委託貸款風險可控,

本次委託貸款不會損害公司和中小

股東的利益。

公司將在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及時披露相關情況及擬採取的措施:

1、接受財務資助對象債務到期後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的;

2、接受財務資助物件出現財務困境、資不抵債、現金流轉困難、破產、清

算及其他嚴重影響還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出現上述情況之一, 公司將及時採取催收貸款等措施, 確保資金安全。

六、董事會、獨立董事對公司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意見

(一) 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以委託貸款方式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進行財務資

助可以更好的提高公司自有閒置資金的利用效率,

有利於股東利益最大化;借款

人信譽良好, 履約能力較強, 不會影響委託貸款本息的按時償還;飛順紡織以其

擁有的機器設備為其貸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擔保。 本次委託貸款的安全性較高。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中關於《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

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 並基於獨立判斷立場, 發表如下獨

立意見:

本次用於委託貸款的資金是公司自有資金, 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 公司、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與

接受委託貸款方均不存在關聯關係。 本次委託貸款不存在關聯交易。

本次委託貸款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式,委貸風險

可控,有利於提高公司暫時性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於提高公司整體收益。

我們同意公司進行本次委託貸款。

七、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及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

本次委託貸款額占公司2016年末合併淨資產的0.22%,如本次委託貸款提供

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不含對持股比例超過50%的控股或全資子公

司)發放委託貸款5.6612億元,占公司2016年末合併淨資產的19.64%。

八、公司已對外提供委託貸款的逾期情況

公司不存在已對外提供的委託貸款逾期的情況。

九、其他說明

1、公司在以下期間,不存在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物件提供財務資助:

(1)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

(2)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後十二個月內;

(3)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後的十二個月內。

2、公司承諾在此項委託貸款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不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將超募資金永久性

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

十、備查文件

1、《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提

供委託貸款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式,委貸風險

可控,有利於提高公司暫時性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有利於提高公司整體收益。

我們同意公司進行本次委託貸款。

七、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及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

本次委託貸款額占公司2016年末合併淨資產的0.22%,如本次委託貸款提供

後,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不含對持股比例超過50%的控股或全資子公

司)發放委託貸款5.6612億元,占公司2016年末合併淨資產的19.64%。

八、公司已對外提供委託貸款的逾期情況

公司不存在已對外提供的委託貸款逾期的情況。

九、其他說明

1、公司在以下期間,不存在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物件提供財務資助:

(1)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

(2)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後十二個月內;

(3)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後的十二個月內。

2、公司承諾在此項委託貸款後的十二個月內,不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不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將超募資金永久性

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

十、備查文件

1、《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向海安飛順紡織有限公司提

供委託貸款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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