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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洋新材拖欠750萬元銀行貸款 建設銀行起訴討要

訊 3月17日消息, 掛牌企業金洋新材(832490)此前為資金周轉向建設銀行宜豐支行貸款750萬元, 貸款合同現已到期宜豐支行多次催收無果, 現訴至法院討要該欠款。 據瞭解, 此案將於2017年4月21日開庭審理。

資料顯示, 2015年12月11日, 金洋新材為購買原材料等資金周轉向建設銀行宜豐支行申請貸款750萬元, 為此雙方簽訂了兩份金額分別為500萬元和250萬元的貸款合同。

為擔保該兩筆合同的履行, 彭華、溫柳雲等5人與建設銀行宜豐支行同日簽訂了《自然人保證合同》, 對這兩筆貸款合計750萬元貸款及利息與各種費用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保證期間為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滿之日後兩年。

合同簽訂後, 建設銀行宜豐支行於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5日分別向全洋新材發放了500萬元、250萬元貸款履行了義務。 2016年12月14日兩筆借款合同已到期, 宜豐支行多次向全洋新材催收討要均無果, 現全洋新材尚欠宜豐支行借款本金750萬元。

在多次討要無果的情況下, 建設銀行宜豐支行於2017年3月13日將金洋新材訴至宜豐縣人民法院。 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金洋新材立即償還借款本金750萬元(該貸款僅計算至2017年3月6日, 其後判決按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償還日止);以及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等請求。

對此, 金洋新材表示, 本次訴訟將對公司財務方面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公司面臨償債壓力、資金壓力。

現公司正進行積極處理, 以保證公司及投資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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