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學習一下江恩理論的第四、第五條買賣規則要點。 分別是:根據三周的上升或下跌買賣法則;市場分段運行法則;
四、調整三周後入市江恩設計第四條買賣規則的時候, 對金融市場做大概的統計。
他將反彈與調整分為來兩種情況!
「1」當市場大趨勢向上時, 如果市價出現三周的調整, 是一個買入的時機。
「2」當市場的大趨勢趨勢向下時, 若市價出現三周的反彈, 是一個賣出的時機。
當市場逆趨勢出現調整或反彈時, 江恩認為在以下的時間必須留意市勢的發展:
(1)當市場上升或下跌超過30天時, 下一個留意市勢見頂或見底的時間應為6至7星期。
(2)若市場反彈或調整超過45天至49天時, 下一個需要留意的時間應為60至65天, 根據江恩的經驗, 60至65天為一個逆市反彈或調整的最大平均時間的幅度。
五、市場分段運行
在一個上升趨勢之中, 市場一般情況下會分為三段甚至四段上升的。 在一個下跌趨勢中, 市場同樣會分三段或者四段浪下跌。 這一條買賣規則的意思是, 當市場上升趨勢開啟, 就不要覺的市場只有一浪上升便見頂, 通常走勢會上升, 調整, 上升, 調整, 然後再上升一次才可能走完整個趨勢;反之, 在下跌的趨勢中也是一樣。
江恩對於市場走勢的看法與艾略特的波浪理論的看法十分相似的。 波浪理論認為, 在一個上升的完整浪型圖中有五個浪1、2、3、A、B,其中, 有三次順流的上升, 兩次逆流的調整。 這點, 江恩與艾略特的觀察互相印證。 不過, 對於一個趨勢中究該應該有多少段浪,
以下為大致圖解
未完待續,
喜歡的朋友請關注小牛,
儘快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