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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計畫實施完畢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東中新建招商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資訊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訊一致。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11月16日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中新建招商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新建招商”)計畫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不超過48,169,230股, 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時間為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且每三個月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2017年5月18日, 公司收到中新建招商發來的《股份減持告知函》。 本次減持期間內, 中新建招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共計7,019,4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0.7286%。 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未超過計畫減持股份數量且本次減持計畫實施完畢。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1、中新建招商在公司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份時作出股份限售承諾:“所認購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

36個月內不得轉讓。 ”

自公司相關股份上市至 2016 年8月3日解除限售期間, 中新建招商嚴格履行承諾, 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事項。

2、中新建招商在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時作出股份限售承諾:“通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 ”

自公司相關股份上市至2016年8月19日解除限售期間, 中新建招商嚴格履行承諾, 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事項。

3、中新建招商作為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的交易對方, 其所做各項相關承諾詳見公司於2015年7月30日披露的《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資產重組相關方承諾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中新建招商所做承諾均得到嚴格履行。 本次減持未違反上述承諾。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未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6]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2、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的減持計畫等相關事項公司已按照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 本次減持在此前已披露減持計畫範圍內, 未違反相關的承諾。 公司將繼續督促其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操作, 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3、中新建招商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未在相關檔中作出最低減持價格的承諾。

4、本次減持計畫屆滿後, 中新建招商持有公司股份152,133,929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15.79%, 仍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四、備查檔

1、中新建招商股權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減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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